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86.390-20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2640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赤藓糖醇》.本标准与GB26404-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铅(Pb)的检验方法: 修改了标准范围:增加了商品化产品的描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赤藓糖醇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糖为主要原料,经解脂亚罗酵母(又名解脂耶氏酵母,Yarrowialipolytica,原名解脂假丝酵母,Candidalipolyrica)或丛梗孢酵母(Moniliellapolliais)或类丝孢酵母(Trichos-poronoides megachiliensis)发酵转化后,再通过精制等工艺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赤藓糖醇.
2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分子式
C H O
2.2结构式
2.3相对分子质量
122.12(按2022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检验方法色泽 白色滋味 有甜味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 察其色泽和状态,并会其味状态 结晶性粉末或颗粒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 日 指 标 检验方法赤葬糖醇(以CHO计,以干基计)w/% 99 5~100 5 附录A中A3干燥减量/% 0 2 GB 5009 3 直接干燥法”灼烧残渣/% A 0 1 附录A中A.4还原糖(以葡萄糖计)v/% 0 3 附录A中A.5核糖醇和丙三醇总量(以干基计)w/% 0.1 附录A中A.6铂(Pb)/(mg/kg) 1 0 GB 5009 75 或 GB 5009 12注:商品化的赤藓糖醇产品应以符合本标准的赤藓糖醇为原料,可添加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二 氧化硅.商品化的产品除灼烧残渣外,其余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干操温度和时间分别为105C和4h.商品化的赤荷糖醇产品不适用.
附录A 检验方法
A.1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鉴别试验
A.2.1溶解性
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
A.2.2熔点
按GB/T617规定的方法测定,结晶熔点为119℃~123℃
A.2.3色谱试验
在赤藓糖醇含量测定试验中,试样溶液色谱图的主峰保留时间应和标准溶液色谱图的主峰保留时间相一致.
A.3赤藓精醇(以CHO计,以干基计)的测定
A.3.1试剂和材料
A.3.1.1水: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A.3.1.2赤藓糖醇标准品(C HO,CAS号:149-32-6):纯度≥99%.
A.3.2仪器和设备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示差折光检测器,或其他等效的检测器.
A.3.3参考色谱条件
A.3.3.1流动相:水.A.3.3.2色谱柱:氢型大孔径阳离子交换树脂填充柱(8.0mm×300mm,粒径6pm),树脂包含大网格A.3.3.3流速;0.6mL/min. 磺化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共聚物,交联度为8%,或其他等效的色谱柱.A.3.3.4柱温:60℃C.A.3.3.5检测器温度:40℃.A.3.3.6进样量:10μL
A.3.4分析步骤
A.3.4.1标准溶液的制备
准确称取0.5g赤藓糖醇标准品,精确至0.0001g,置于50mL容量瓶中,用流动相溶解,稀释定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