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4年第13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已经2014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5月7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
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 准 (试行)
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二、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
我国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表
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概率值)防护目标新建装置 在役装置(每年)≤ (每年)≤低密度人员场所(人数<30人):单个1×10-5 3x10-5或少量暴露人员.居住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100人):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 3×10-6 1x10-5100人):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高敏感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 3×10-7 3×10-6老院、监狱等. 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防护目标 (概率值)新建装置 在役装置(每年)≤ (每年)≤重要目标: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闸(次特殊高密度场所(人数≥100人):大 累积频率F型体育场、交通枢纽、露天市场、居住区、宾馆、度假村、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我国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图 附录:1.相关术语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附录1 相关术语 定量风险评价:是对某一装置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可接受风险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 风险:是指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董性的结合. 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社会风险:是对个人风险的补充,指在个人风险确定的基础上,考虑到危险源周边区域的人口密度,以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超过社会公众的可接受范围.通常用累积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的关系曲线(F-N曲线)表示. 防护目标:指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人员密集场所或敏感场所,包括居民区、村镇、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养老院、车站等. 不可接受区:指风险不能被接受. 可接受区:指风险可以被接受,无需采取安全改进措施. 尽可能降低区:指需要尽可能采取安全措施,降低风险.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危险源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避免事故造成防护自标处人员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