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Specifications for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surveying and mapping product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圈
本标准规定了测绘产品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测绘产品所具有的质量特性和验收中的详查比例.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的测绘产品的检查、验收、其他测绘产品的检查、验收可参照执行.
2术语
2.1单位产品
三角点、导线点、GPS点、天文点、水准测段、重力点等;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产品和地图制图与印刷产品中的以“幅”为单位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平面图等;地籍测绘产品中的以“幅”为单位的各种比例尺地籍测绘成果等等.
2.2检验批(简称: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
2.3样本单位
2.4样本
2.5质量特性
满足用户要求和使用目的的产品质量特点,将基与测绘产品结合起来,可以归纳成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外观整饰等质量特点.
2.6权
单位产品的各质量特性在整个单位产品质量中所占的比重.
2.7随机抽样
从包含N个个体的总体中抽取n个,抽样时,使构成总体的单位产品都以相同的概率包括在样本中..
2.8详查
对样本进行的全面检查.
2.9概查
2.10过程检查
在作业组(人员)自查互检的基础上,按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设计书和有关的技术规定,对作业组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全面检查.
2.11最终检查
在过程检查的基础上,生产单位对作业组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再一次全面检查.
2.12验收
为判断受检批能否被接收而进行的检验.
3检查、验收的基本规定
3.1对测绘产品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
3.1.1测绘生产单位对产品质量实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
过程检查由中队(室、车间)检查人员承担.
最终检查由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生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产品的质量特性制定出“测绘产品最终检查实施细则”(其内业详查比例不能低于表1的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生产单位应按合同或计划实施测绘产品交验,经最终检查后,应以书面向委托生产单位或任务下达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交最终检查报告.
3.1.2验收工作由任务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或由该单位委托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验收.
验收工作应在测绘产品经最终检查合格后进行.验收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的有关内容和不低于表1的比例对被验收产品进行详查,其余部分作概查.
3.1.3详查样本的组成.根据详查比例(见表1),按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检验批中抽取.
3.1.4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代替.
3.1.5作业组对完成的产品必须切实做到自查互检,把各类缺陷消灭在作业过程中.
3.1.6生产单位的行政领导及总工程师必须对本单位的产品的技术设计质量负责;各级检验人员应对其所检验的产品质量负资;上工序对下工序负责;生产人员对其所完成产品的作业质量负责.
3.2检查、验收的依据
a.有关的测绘任务书、合同书或委托检查验收文件:;b.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c.技术设计书和有关技术规定等.
3.3产品检验后的处理
3.3.1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设计书或其他有关技术规定的产品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交被检单位进行改正.当问题较多或性质较严重时,可将部分或全部产品退回被检单位,令其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再进行检查,直到检查合格为止.:
3.3.2经验收判为合格的批,被检单位要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经验收判为不合格的批,要将检验批全部退回被检单位,令其重新检查和处理,然后再重新申请验收.
3.3.3当检查、验收人员与被检单位(或人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上有分岐时,属检查中的,由生产单位总工程师裁定;属验收中的,由生产单位上级质量管理机构裁定.凡委托验收中产生的分岐可报各省、市、自治区测绘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裁定.:
3.4产品经最终检查后,生产单位按《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1995)评定产品质量,验收单位予以核定.
3.5检查、验收人员应认真做好检查、验收记录,并将记录随产品移交,供分级存档.
3.6最终检查和验收工作完成后,生产单位和验收单位应按附录A的规定,分别先、后编写检查报告和验收报告.检查报告经生产单位领导审核后,随产品一并提交验收.验收报告经验收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委托验收的验收报告送委托单位领导审核)后,随产品归档,并送生产单位一份.
表1 测绘产品验收中的详查比例
产品名称 单位 详查比例 产品名称 单位 详查比例三角测量 点 10% 专题地图的编绘、幅 10%导线测量 节 10% 印刷原图水准测量 测段 10% 印刷成品(基本图) 10%天文测量 点 10% 印刷成品(专题图) 幅 10%重力测量 点 10% 航空摄影 张 100%电磁波测距 边 10% 航测外业 幅 10%GPS测量 点 10% 航测原图 幅 10%大地测量计算 项目 20% 影像平面图 幅 10%影像地图 幅 10%. 地图集 事 2本/品种平板仪测图 幅 工程测量 项目 5%普通地图的编绘、 地籍测绘 幅 10%幅‘ 10%印刷原图 标石埋设实地抽查 座 3%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4.1大地测量
4.1.1三角测量和导线测量产品质量特性及相应权的划分(见表2)
表2
-级质量特性 权力 二级质量特性1.三角点(导线点)布设及点位密度的合理性选点 0.20 2.点位选择的合理性3.锁段图形权倒数值或导线曲折度的大小1.标的结构及槽柱与视线关系的合理性2.标石的类型和质量情况造(埋) 0.30 3.标石的埋设及外部整饰情况4.点之记内容的齐全、正确性5.托管书的齐备性1.仪器检验的项目、方法、精度和计量检定情况2.三角点(导线点)的水准联测情况3.归心元素的测定方法、次数、时间及投影偏差情况,标高的测定方法及量取观测 0.30.. 部位正确性4.水平角和天顶距(或垂直角)的观测方法、时间选择、光段分布,成果取舍和重测情况5.手工记簿的记录和注记,观测中的客项误差;电子记簿的记录程序正确性和输出格式的标准化程度1.外业验算项目齐全性验算 0.20 2.计算方法正确性3.计算结果与限差的符合情况4.上交资料齐全性
4.1.2水准测量产品质量特性及相应权的划分(见表3)
表3
--级质量特性 权p 二级质量特性1.水准路线布设及点位密度的合理性选点 0.20 2.水准点位置选择的合理性3.路线图绘制的正确性1.标石的类型和质量情况埋石 2.标石的埋设及外部修饰情况0.30 3.点之记内容的齐全、正确性4.托管手续的齐备性1.仪器、标尺的检验项目、方法、精度和资料的完整性,作业期间的仪器、标尺检校情况;计量检定情况2.观测方法、时间,收测、检测和往返测,上、下午的重站情况;成果取舍和重测观测 0.30 情况3.手工记簿的记录和注记,观测中的各项误差;电子记薄的记录程序正确性和输出格式的标准化程度4.对已有水准点和水准路线的联测和接测方法的正确性1.外业验算项目齐全性2.计算方法的正确性验算 0.20 3.计算结果与限差的符合情况4.上交资料齐全性
表4
权力 二级质量特性--级质量特性1.人仪差的测定次数、时间、结果及其稳定性2.仪器、时表的检验方法正确性及其精度情况,外业使用期间仪器、仪表性能的稳定性;计量检定情况0.70 3.经纬度、方位角观测时间的选择和光段分布情况以及方位角日夜测回数比例4.观测手簿、记簿纸条等记录和注记的清晰、完整性;观测中各项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各项误差的符合情况;成集的取舍和重测的合理性5.归心元素测定方法的正确性,测定时间的选择情况以及投影偏差的大小1.外业验算项目齐全性2.计算方法的正确性验算 0.30 3.计算结果与限差的符合情况4.上交资料齐全性
4.1.4重力测量产品质量特性及相应权的划分(见表5)
表5
一级质量特性 权p 二级质量特性选 0.20 1.重力控制点和加密点位置选择的合理性2.点位选择的均匀程度1.标石的质量情况埋 石 0.202.标石的埋设及外部修饰情况3.点之记内容及照片资料的齐全、正确性1.重力基线选取的合理性;起始数据的正确性2.重力仪比例因子(或格值)测定方法的正确性及其精度情况;计量检定情况观测 0.40 3.重力点的高程和平面坐标测定方法的正确性及其精度情况4.重力测线安排的合理性,联测方法的正确性5.各种观测手簿的记录和注记清晰、完整性;观测中的各项计算正确性以及各项误差符合情况;成果取舍和重测的合理性1..外业验算项目齐全性2.计算方法的正确性验算 0.203.计算结果与限差的符合情况4.上交资料齐全性
表6
权p一级质量特性 二级质量特性1.仪器、仪表的检验项目齐全性,检验方法正确性和精度情况以及资料的完整性;计量检定情况观测 .0.60 2.观测条件的选择、光段分配的合理性,气象元素的测定及其精度情况3.记录的清晰、完整性,测回数及各项误差的符合情况;成果的取舍和重测合理性4.测距边两端点高差的测定方法正确性及精度情况5.归心元素的测定方法正确性以及测定时间和投影偏差情况1.外业验算项目齐全性2.计算方法的正确性验算 0.403.计算结果与限差的符合情况4.上交资料齐全性
注:当考虑控制点的选、埋时,其质量特性同4.1.1中的相关内容.一级质量特性的权按下式划分:选:造(埋):观测:验算=0.2:0.2:0.402.
4.1.6GPS测量产品质量特性及相应权的划分(见表7)
表7
-级质量特性 权力 二级质量特性1.GPS网布设的合理性选点 0.20 2.点位选择的合理性3.环视图绘制的齐全、正确性1.标石的类型和质量情况埋石 0.20 2.标石的埋设和外部修饰情况3.点之记内容的齐全、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