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JWCHCA 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团体标准
医疗陪护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评价准则
Comprehensive Strength Evaluation Criteria for Medical Companionship ServiceOrganizations
(发布稿)
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 发布
目次
前 言引 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评价原则5评价方法6指标体系构成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疗健康信用分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心康护(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中诚医药信用评价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荟医养结合产业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骥、宋华、陈心怡、王开平、王磊、赵禾欣、白彦芳、黄静、刘佳琳、王珂、赵昭、刘语瑄.
引言
医疗护理行业存在专业人才不足、服务覆盖有限、内容单一、收费不统一、管理不均和供需纠纷等问题, 随着人均GDP增长,医疗保健消费显著提升,人们对于高质量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日益增加.然而,需要通过加强体系化管理、提升医疗陪护服务品质等措施持续改进.
式,制定一套围绕其执业资质、企业治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社会评价等多方面综合实力的评价标 鉴于此,医疗陪护服务机构作为为医院陪护服务提供体系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重要力量和主流模准,通过第三方市场监督的形式,解决护理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难点、堵点,建立良性机制,对于提升医疗陪护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增进全民健康福社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陪护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评价准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医疗陪护服务机构开展综合实力评价工作的原则、方法、指标构成等.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陪护服务机构综合实力评价工作的开展.
a)证实其具有持续地为医院提供医疗辅助、为病患提供医疗陪护的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服务的能力需要:
b)通过标准的有效应用,包括服务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病惠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服务对象满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8917-2012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 GB/T17242处理指南国卫医发(2019)49号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医疗陪护服务机构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从事医院病患陪护服务的组织.
3.2医疗陪护服务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治疗病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及护理服务.
3.3医疗护理员
对病人和其他需要照护的人群提供生活照护,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部分辅助工作的人员.
4评价原则
4.1实证性原则
基于客观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所做出评价,减少人为因素或测量工具对评价效度和信度的干扰.
4.2独立性原则
评价活动应由与被评机构无责任关系的人员实施,评价活动的行为和心态应避免偏见和利益冲突.
4.3科学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必须根据特定的目的,选择适用的价值类型和科学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
4.4导向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