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880-2020代替DB11/Z880-2012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
Oper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station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范围3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5运营服务要求.6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7人员管理,8消防安全管理9信息安全10与评价改进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880一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DB11/Z880-2012《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充电站运营管理》,与DB11/Z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1,2012版的1):-更改了服务要求(见5,2012版的6):更改了人员要求(见7,2012版的5): 更改了评价与改进(见10,2012版的10):增加了术语充电站等(见3):增加了总体要求(见4):增加了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见6): 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见9):增加了信息安全管理(见9):删除了基本要求(见2012版的3):删除了场站要求(见2012版的4):删除了安全管理(见2012版的7): 删除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见2012版的8):删除了记录(见2012版的9).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中心、北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汽特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来电(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万帮金之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芳芳、马凯冲、吴志芹、左磊、申远、杜岩平、彭永伦、周永超、李永旗、付平良、鲁楠、罗亮、潘鸣宇、魏志宇、李题、牟其勇、朱卫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Z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运营服务要求、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与评价改进等.
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以及全部由交流充电设备组成的或充电设备数量三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站的运营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公交、环卫、物流等)专用的台以下的公共运营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中文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8569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GB/Z28828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GB/T29317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术语 GB/T293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29781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31525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GB/T3465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GB/T3465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GB/T5131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JJG114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JUG114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NB/T33008.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NB/T33017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网络运营监控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9781、GB/T293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880-2020
充电站charging station
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主要由三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一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的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组成.
[来源:GB/T29317-2012 5.1]
3.2
充电设备charging equipment
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提供电能的专用设备,包括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等.
[来源:GB/T29781-2013 3.3]
运营管理operation management
全、与评价改进等方面的工作. 为保障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开展的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与保障、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
3.4
维护maintain
保持充电站安全稳定运行而进行的巡检、故障处理等工作.
3.5
社会公用充电站socialpubliccharging station
为社会电动汽车服务的充电站.
4总体要求
4.1充电站正式投入运营前应具备完整的峻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充电站不应投入运行
4.2充电站宜接入第三方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充电设施状态信息互联互通.
4.3充电站内环境应清洁卫生,设施齐全整洁.
4.4充电站工作区域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4.5充电站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安全制度中应包含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责任清单等.
4.6充电站运营单位应对充电站峻工验收手续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进行存档,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充电、设备维护、设备检修、巡检、计量检定(校准)、运行日志、工器具使用管理、用户处理等.
4.7充电站产权单位可将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单位.
4.8充电设备应符合GB/T18487.1、GB/T27930、NB/T33001、NB/T33002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充电站应具备充电停车条件.
4.9充电设备宜具备有序充电、电网互动充电等智能充电功能.
5运营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