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黔建建通[2016]9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建设规划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邮箱:gzjzyaq@).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改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二、进一步明确细化职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263号)要求,将建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完善责任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将工作做细做小做实.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管理,与招标投标挂钩;建立健全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采取网格化管理,推行视频监控,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大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动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建设,提高文明施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