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川交函〔2024〕3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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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川交函[2024]301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高处作业 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投资人及公司,厅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高处作业点多面广,高处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各项制度性措施,安全有序推进工程项目施工,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方案

(一)施工单位应将高处作业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管理,编制本合同段《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专家论证和审查后按有关要求报批.《方案》应包含本合同段各类高处作业场景,除桥梁工程上部结构、桩基、墩柱、盖(系)梁、索塔等施工中涉及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作业场景外,还应包含高边坡、深基坑、隧道及交通工程施工中涉及的相关作业场景.

(二)施工单位应在《方案》基础上,细化编制各分部工程《高处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制定高处坠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分部工程相关高处作业场景下的施工工序、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要求、隐患排查等内容.鼓励在建项目梳理总结本项目高处作业现场防范要点,编制防高坠规定及标准化防护措施图集.

(三)施工单位应将《方案》《指导书》向一线作业人员开展技术交底,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方案》《指导书》要求,杜绝“两张皮”现象发生.要加强与设计单位协作,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并加强动态设计,避免出现因设计缺陷造成高处作业施工困难.施工单位编制现场施工组织方案时,应专门编制高处作业章节用以指导现场高处作业施工.

二、规范配备及使用坠落防护装备

(四)施工单位应配足配齐符合国家标准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坠落防护装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场所作业时,应当选择符合标准要求并适配工作场景的安全带;在工作平面高于坠落高度基准面3米及3米以上,应当按照标准要求在存在坠落危险的部位下方及外侧张挂安全平网及安全立网.

(五)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绳、系带、金属配件是否功能完好,若出现织带磨损、灼伤、明显变硬发脆等规范不允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废换新.如需使用2米以上的安全绳时应采用自锁器或速差式防坠器.

(六)安全网挂设时,应绑扎牢固、网间严密,受力主绳与支撑架应拉结牢固,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安装位置尽可能远离施工移动机械,远离焊接作业等热源,避免在粗糙或有锐边(角)的表面拖拉.安全网安装完成后应由专人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视网体、网绳及支撑架状态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七)对涉及桥梁上部结构、桥墩(柱、塔)及盖(系)梁、高边坡工程、大型模板及脚手架、挂篮等典型高处作业场景较多的合同段,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合同段《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方案》,逐一明确安全带吊点具体位置和设置要求,对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吊点(如走行作业频繁)的工作场所,应专门拉设安全带母索(生命线).鼓励大型施工企业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指导手册》,厅将择优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

三、严格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防护管理

(八)设计单位应结合后期管养维护和施工需要,按照永临结合原则,统筹考虑设置高处作业平台或施工安全防护预留条件.建设单位应明确本项目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作业涉及的上下通道、操作平台、施工平台等大型临时设施的标准化防护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九)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本合同段大型临时设施的防垮塌安全治理.重点聚焦大型模板、挂篮、爬模、支架支撑体系、脚手架、栈桥以及缆索吊装系统,严格按照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各类临时设施进行结构验算;对挂篮预压及走行、爬模顶升、

支架预压、支架支撑体系及脚手架安拆等涉及临时设施强度、刚度、稳定性的高风险环节制定专项检查清单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实时监控大型临时设施设备的受力状态、变形情况、环境风速、温度等数据.

(十)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本合同段涉及高处作业施工机械的日常管理.严格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验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存在明显缺陷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械设备.确保塔吊、架桥机、施工升降机、龙门吊、隧道台车、登高作业车等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防坠保护装置等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校验、检修,作业工况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工况.

(十一)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大型临时设施标准化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使用情况的常态化检查,每处防护措施及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在使用前均应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对特种设备应逐个核实使用单位是否办理设备使用登记证和作业人员上岗证,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四、严格高处作业人员管理

(十二)施工单位应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与高处作业内容紧密结合,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要建立健全风险告知制度,现场网格员在每次高处作业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风险提示并做好班前安全培训交底,风险提示及班前安全培训交底应做好书面及影像记录并留存备查.积极探索实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积分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机制.

(十三)施工单位应重点关注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并建立一线作业人员健康档案,患有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恐高症、抑郁症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对从事攀登、悬空作业以及其他属于《特种作业目录》中高处作业范围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高原地区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其余地区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严格高处作业现场管理

(十四)施工单位应对高处作业现场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照《方案》《指导书》制定高处作业各环节的网格化检查清单.每处高处作业工点开工前应由现场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并报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确认;高处作业期间,现场网格员应每日现场核查专项方案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消除现场作业隐患;节假日和恶劣天气前后应增加检查频率,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5米以上脚手架安拆、挂篮预压及行走、架桥机纵移等风险较高的作业环节,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全程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强化高处作业监管力度,每周对施工、监理单位高处作业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十五)施工单位应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涉及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临时设施、施工机械、工程结构加强管控.具备条件的,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高风险的高处作业点位和防护设施安拆等高风险环节进行实时视频监控;鼓励通过物联网和云平台等技术对大型临时设施、特殊结构桥梁主要结构、风险较高的高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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