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100-2009
X、Y辐射屏蔽涂料
X、 radiation shielding coat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额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金铠盾防辐射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江劳动防护科技开发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冬凌、刘洪刚、刘景尧、宋文强、张海涛.
X、Y辐射屏蔽涂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Y辐射屏蔽涂料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粉状、膏状、砂浆状X、Y辐射屏蔽涂料,采用抹涂、刮涂的施工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573水泥取样方法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5021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Z/T147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JGJ7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离辐射ionizingradiation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3.2铅当量leadequivalent在相同照射条件下,具有与被测防护材料等同屏蔽能力的铅层厚度.单位以mmPb表示.
体积密度bulkdensity在规定条件下,材料单位体积(包括孔原在内)的质量.
3. 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poundsVOC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C的有机化合物.
3.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latile organic pounds content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4技术要求
4.1产品外观无潮湿,无结块,无杂质.
4.2产品铅当量、物理力学性能
产品铅当量、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铅当量、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项 要求铅当量/(mm Ph/10 mm涂层) 体积密度/(kg/m²) 2 850 0 9抗压强度/MPa 20.0抗折强度/MPa 3 0抗控强度/MPa 2 0粘接强度(混凝土1/MPa 0 20
4.3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
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有害物质含量要求
项 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1 120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mg/kg) 游离甲酪/(mg/kg) 300 100船Pb 90Cd 75可溶性重金属/(mg/kg) 66 铬Cr 60汞Hg 60
5试验方法
5.1涂料取样
按GB/T12573的规定进行.
5.2外观质量
在正常自然光或2001x光源条件下,用目视方法观察.
5.3铅当量
按JGJ70中抗压强度试验规定.制备面积为200mm×200mm,厚度10mm~20mm试件3块,在后按GBZ/T147的规定进行试验.管电压120kV,2.5mmA1过滤片. 不通风的室内自然养护,室温20C士5C,相对湿度60%~80%,保持试件潮湿的状态下,养护7d,然
5.4体积密度
按JGJ70中抗压强度试验规定,制备200mm×200mm×15mm试件3块.将试件放入温度为105C士5C的烘干箱中烘干至恒重,计算出单位体积的质量,体积密度由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5.5抗压强度
按JGJ70的规定进行.
5.6抗折强度
按GB/T17671的规定进行.
5.7抗拉强度和粘接强度
按GB50212的规定进行.
5.8有害物质限量
按GB18582-2008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条款中4.1、7.1、7.2.
6.1.3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全部技术要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时;b)产品主要原材料及用量或生产工艺重大变更时:c)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检验结果的判定
如检验结果中有某项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进行复检,仍存在下列条款之一者,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产品外包装使用防水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应有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b)商标; c)每袋净重;d)执行标准号:e)生产日期或批号;f)厂名、厂址及邮政编码.
7.2产品出厂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b)生产厂名称、地址:c)生产日期;d)检验员代号等.
7.3运输和贮存时勿日晒、雨淋.严禁与酸、碱等腐蚀物接触. 7.4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库房内,离地垫高100mm以上.7.5产品在上述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贮存期为6个月.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但贮存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