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防腐保温专业承包合同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因工程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双方就甲方的 工程的 劳务分包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结构:层数:建筑面积: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编号:资质专业及等级(主营业务):复审时间及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一、劳务承包内容及方式
1.1、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含各种变更单、联系单、核定单)中外墙(内墙)保温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参考)
1.1.3、各项试验检测
1.1.4、文明施工用工维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1.5、墙体垂直、平整度误差的处理
1.1.6、基层墙面处理(彻底清理掉基层墙体表面浮灰、油污、脱模剂、空鼓及风化物等影响粘结强度的材料)
其他要说明的内容:
1.1.6、自备工具、机具及辅材:包括安全帽、断丝剪,钢丝钳、保温钩、-1-
吊篮、白铁工具、大小泥抹、灰板、靠尺、灰通、灰槽、刀锯、滑轮、其它要说明的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参考)
1.3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要求采购材料,保温板材料必须使用 (品牌) (规格) (厚度) (容重).如乙方私自进场材料与要求不一致,其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为主合同,本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针对甲方在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条款均对乙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与调整
2.1外墙 工程量:2.2飘窗板工程量:2.3阳台 工程量:2.4内墙 工程量:2.5门窗洞收口 工程量:
2.6部分砖墙刮槽: (参考)
其它:
在施工现场内,甲方支用乙方的人工,凡非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普工:_ 元/天;技工: 元/天计入工程结算总价款.
以上单价已充分考虑人工、主材、辅材、机械、利润、管理费、风险、税金、进场材料复试检测费用、节能验收资料以及试验检测费用、劳保保险费及养老补贴费(2.84%)、医疗费、现场文明施工用工、以及合同期内人工工资涨价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否则,要求变动单价的一方将被视为违约,同时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赔偿金.
三、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3.1、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约定:
其他结算需注意条款:
3.1.1全部工程通过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等验收通过、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纠纷事件发生,且甲方对乙方各项工作满意,否则不予计算工程量.
3.1.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作内容,在现场材料、设施料具按甲方要求整理、退库后,且领用各种材料与甲方手续结清后,甲方给予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直至上述内容完成,再给予办理.由此造成的乙方各种损失,由乙方自已承担.
3.2、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
3.3、乙方应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劳务费必须优先满足民工工资的发放,每次付款乙方根据经甲方审批的劳务费,分班组按人头编制民工工资发放表,经乙方审核签字、发放后交甲方备案.
3.4延期或不足额付款:
乙方应有与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充分考虑到并承担因建设方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甲方延期或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风险.若甲方延期个月以内或不足额支付款,乙方应垫付必须的民工工资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5代替支付:
乙方应依据相关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各类款项、民工工资,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且有诉讼隐患,而影响到甲方公司声誉及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或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不需经乙方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已引起诉讼案件,乙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6支付风险共担:
如因建设方拖欠工程款导致甲方无法收到工程款,乙方同样应承担拖欠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索资金和起诉甲方.
3.7支付的其它相关约定:
四、工期
4.1工期要求:
4.2当实际进度达不到批准的进度计划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在限期_天内赶上计划进度.若经乙方努力仍不能达到计划进度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收回
该工程的一部分,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并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3工期顺延条件:
4.3.1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影响(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4.3.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仅指保温量增加超过_平米以上).
4.3.3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甲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3.4因甲方材料、设备供应、大型设备故障造成连续停工超过48小时以上的工期影响,未超过48小时的工期不予顺延.
4.3.5连续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以上.
4.3.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4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同时向建设方及监理方上报延误报告,建设方及监理方对延误报告答复后,甲方根据建设方及监理方答复意见,在3日内对乙方延长完工日期书面答复,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4.5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完工的,双方约定:每拖延一天,在结算时承包单价下浮_%;每提前完工一天,甲方奖励乙方_元,以此类推.
4.6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_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7如若因为建设方原因,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其费用已包含在各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计算其它赶工措施费用.
4.8其他约定的事宜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5.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参考)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本专业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