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RULESFORCONSTRUCTIONANDEQUIPMENTOFSHIPSCARRYINGDANGEROUSLIQUIDCHEMICALSINBULK
2022
2022年7月1日生效
Effectivefrom1July2022
北京
Beijing
目
第2篇入级检验与船体结构的补充规定
第A2章入级与检验第A3章船舶图纸和资料的审核第A4章船体结构的补充规定. 10附录化学品船结构强度直接计算 18第1节一般规定.. 18第2节有CSR附加标志船舶补充规定 18第3节无CSR附加标志船舶补充规定 19
第3篇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 20
前言.. 20第1章总则.. 21第5章货物驳运 24第7章货物温度控制 25第8章液货舱透气和除气装置 26第9章 环境控制.. 27第15章 特殊要求 28第16章 操作要求 36第17章 最低要求一览表 .37第18章 不适用本规则的货品名单 106第19章散装运输货物索引.. 109第21章根据IBC规则确定运输规定的标准 265
第2篇入级检验与船体结构的补充规定
第A2章入级与检验
A2.2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A2.2.2附加标志
A2.2.2.4散装化学品液货船的船舶类型附加标志、货物与装载特性附加标志、特殊性能附加标志如下,按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2章附录1的标识原则授子:
(1)船舶类型附加标志按船型、防漏保护的次序构成,之间以逗号分隔.:化学品液货船Chemieal Tanker
①船型
(a)化学品液货船 Chemical Tanker
符合本规范要求并且具有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2篇第5章要求的双壳结构、适宜于装载73/78防污染公约附则I的货物的货船,在“Chemical/OilTanker”后加注“Double Hull”附加标志.
②防漏保护
(a)根据船舶预防货物漏逸的保护程度,在船舶类型加标志“ChemiealTanker后分别加注下述附加标志:
1型 Type 12型 Type 23型 Type 3
②(b)对于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散装化学品液货船,若符合IMOA.212(VII)决议案《散装运输化学品船舶结构与设备规则》(BCH规则),根据船舶预防货物漏逸的保护程度,则在船舶类型附知标志ChemiealTanker后分别加注下述船型附加标志:
I型 Type IⅡI型 Type II
ⅢI型 Type III
(2)货物与装载特性附加标志
③①液货舱结构件尺寸根据拟载运货物的特性,按设计允许的最大压力/真空释放阀设定值调定值(表压)、最大满舱货物密度和最高货物温度确定,并将加注相应附加标志:设计允许的最大压力/真空释放阀设定值调定值(表压):最大压力××XMPa Max. Pressure X× XMPa
最大货物密度×××t/m Max. Cargo Density × X Xt/m
②设计允许的最大满舱货物密度,其值应不小于装载手册中工况下的满舱货物密度:
③如液货舱设计允许的最大压力/真空释放阀设定值调定值(表压)与对应的最大货物密度为一组合,应标注该组合:
如某液货舱组设计允许的最大压力/真空释放阀设定值调定链(表压)与对应的最大货物密度为一组合,应标注该组合:
设计允许的最高货物温度:最高货物温度×××℃
(3)特殊性能射加标志
应附加标志,例如:不锈钢 Stainless Steel装设防腐衬板 Lined with-With Corrosion Resistant Lining(4)对于执行加强检验程序的船舶(如整体液舱化学品船),应授予“ESP”附加标志.
④①液货舱采用防腐材料或防腐措施,如液货舱采用不锈钢或装设其他防腐衬板,将加注相
A2.3入级检验
A2.3.2.2年度检验
(1)除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5章5.4.2、5.6.2、5.8.2、5.9.2和5.10.2的适用要求外,尚应包括下列检验项目:
①确认驾驶室门和窗,以及上层建筑和甲板室面向货物区域端面上的舷窗和窗处于满意状态:
a确认在货泵舱内或其附近无潜在着火源,如松动的部件、易燃材料等:无不正常淮漏现象:出入梯子处干满意状态:
③检查舱底水和压载布置,并确认泵和管路已子标识:
④检查液货舱透气系统,包括液货舱的液位指示器和报警、压力真空阀、防止超压或矢压的辅助透气设施和防止火培穿过的装置,和使用性气体驱气的液货舱布置(如适用),并确认其处干满意状态:
检查货物操作管系和机械,包括:
a检查货泵舱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和货物区域的甲板泡沫灭火系统,并确认其操作方法予以明显标记:
b确认用于货物区域所载货物的手提式灭火器的状况处于满意状态:
e确认易燃气体浓度的连续监控系统处于满意状态.
@通风系统的检查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