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检验场所安全指南2025
生效日期:2025年7月1日北京
目录
第1章总则..1.1CCS职业健康安全方针..1.2CCS职业健康安全目标.1.3本指南目的和应用...11.4术语..1.5引用文件..第2章通用要求 .92.1一般要求. 92.2受检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2.3应急响应的要求. ..122.4船厂安全评估. .122.5产品厂安全评估. 12第3章特定检验场所安全要求 .133.1封闭处所. ..133.2狭窄空间... 173.3易坠落场所.. .173.4易落水场所. 253.5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 ...263.6存在高低温物质或设施场所. ..263.7存在压力意外释放风险场所. ..263.8存在运转设备场所.. ..303.9易触电场所.. ...313.10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 ..313.11存在移动物撞击及坠物风险场所. ..313.12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场所.. ..323.13存在辐射场所. ..333.14交通艇接送. ..33
第1章总则
1.1CCS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践行生命至上和绿色发展理念,遵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法律法规:防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确保工作人员协商和参与:管理环境因素,实现可持续发展:持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水平,为海事界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及保护环境能力施加积极影响.
1.2CCS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2.1本社验船师现场检验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为:1.2.1.1关注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我社相关规定和措施满足要求:1.2.1.2评估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为我社员工提供足够资源,确保服务工作能够安全地开展:1.2.1.3管控重要环境因素,关注和响应相关方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或期望:1.2.1.4通过设立年度管理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推进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针实现.
1.3本指南目的和应用
1.3.1本指南为船厂、船东和产品制造厂提供CCS验船师检验安全条件提供指导,其目的是增进检验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2本指南适用于在船舶、海上设施、造船厂及修船厂、产品制造厂及供方的工作场所从事的检验活动.
1.3.3除本指南要求外,申请CCS检验/审核服务的客户还应遵守国家、主管机关和检验所在地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如有冲突,以检验所在地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1.4术语
1.4.1本社颁布的规范和指南的术语适用于本指南.1.4.2就本指南而言,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1.4.2.1验船师系指受聘于并代表中国船级社从事检验和审核的人员.
书,验船师实施检验或审核所处的场所,如造/修船厂、船舶、海上设施及产品厂等的相关场所.
1.4.2.3受检方系指对受检场所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的单位,如造/修船厂、船舶、海上设施及产品厂等.
1.4.2.4交叉作业系指验船师在受检场所实施检验或审核时,在临近受检场所的通道的上方及附近、受检场所上方、内部或附近仍在进行的任何施工、设备操作、探伤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1.4.2.5封闭处所系指具有下列任一特征的处所:
(1)有限的出入开口;
(2)自然通风条件不畅:
(3)不适于人员在处所内持续作业.
该类处所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货物处所(干货舱或液货舱)、封闭式货物处所、压载舱、双层底舱、双壳处所、燃油舱、滑油舱、生活污水舱、泵舱、压缩机室、隔离空舱、锚链舱、空舱、箱形龙骨、屏壁间处所(如液化气船)、发动机曲轴箱、发动机扫气箱、洞穴和凹坑.
1.4.2.6进入封闭处所系指人员进入、在其中工作以及离开封闭处所.
1.4.2.7封闭处所适任人员系指具有足够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接受过封闭处所风险及气体测量仪器使用方面的培训并具有适当资质,可对处所中氧气浓度的变化、已存在或将随后产生危险空气的可能性基于详细了解的情况进行评估的人员.
1.4.2.8责任人员系指被授权允许进入封闭处所的人员,并已充分了解出现可能影响封闭处所安全的情况时应遵循的程序及其他需采取的措施.
对进入封闭处所的人员的守望、保持与处所内人员的通讯以及发生事故时启动应急程序的人员.
1.4.2.10海事化学师系指持有有效的海事化学师或等效人员资质证书的人员.
1.4.2.11毗邻处所系指与含有危险气体的舱室共用一个边界的空间.毗邻处所没有开口或通道连接到危险舱室,有连续的屏障,只有在屏障失效情况下才可能含有危险气体.
1.4.2.12连通处所是指以永久或间歇的方式与可能含有危险气体的舱室它是否打开或关闭.连通处所应视为含有危险气体,除非经检测证明该气体中有
害气体含量在允许范围.
1.4.2.13危险环境:封闭处所危险环境是指可能使人员面临死亡、丧失行动能力、受伤、急性疾病、中毒或无法自救的危险的环境.这种类型的环境可能是由于以下条件或任何组合而产生的:
(1)缺乏自然的空气流动:易燃环境,包括富氧环境:(4) 有毒的环境,和/或(5) 任何其他危险的气体条件.
(2)缺氧环境:
1.4.2.14进入许可或作业许可系指由责任人员签发的注明日期和时间的书面授权文件,该文件声明封闭处所已由适任人员进行了测试并可安全进入、注意事项及所需的设备等,以及有效期和允许进行何种作业.进入许可/作业许可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1.4.2.15狭窄空间系指被围壁、甲板、地板、设备、加强结构等所限制的尺度较小的空间,在对检验目标实施检验时,检验人员无法正常伸展、转动肢体,甚至有时不得不适当弯曲身体或爬行才可以完成检验,这种环境由于周围均是钢质或坚硬的材料,且可能有多处棱角,特别是在船体结构间进行检验,验船师在行动时头部、手、脚及身体其余部位很容易触碰受伤,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1.4.2.16易坠落场所系指在船舶、海上设施和大型设备的检验中,验船师须到达有一定高度差的部位对其内部、外部的状况进行检验,容易坠落并造成身体伤害的场所.包括在地面或地面以下作业(如果坠落仍有可能发生,诸如从边缘跌落或跌入开口).在易坠落场所进行的工作,也称高处作业.
1.4.2.17易坠落场所适任人员:系指由设施(船舶/船厂/车间/工厂)的管理层指定的具备评估高处作业相关风险所需的知识和经验并负责批准易坠落场所通道布置的人员.
1.4.2.18易坠落场所负责人员:系指经船东/船舶管理者或设施管理层授权的代表,授权其准许进行高处作业.
1.4.2.19作业限制设备:系指防止人员到达可能坠落位置的系统.例如:护栏、脚手架、塔式脚手架、车载升降机、剪式升降机.
1.4.2.20作业定位设备
(1)作业定位系指允许到达高处作业位置的人员对自已进行固定使其能工作而没有跌落风险的系统:
(2)作业定位系统系指个人跌落防护系统,其使验船师工作时能在拉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