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T/ZJSHIP012-2026
内河纤维增强塑料船舶修造企业综合能力 评价办法
Integrative capability evaluation method of inlandwaterway
fiberglassreinforced plastics shipyard
目次
前言 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船舶修造企业划分4.1划分原则,4.2船舶建造、修理企业分级5船舶修造企业评价5.1评价方式,5.2形式评价,5.3现场评价,6评价方法,6.1占地面积、交通及水电气供应能力.6.2办公场所.6.3船舶修造原则及关键工艺...6.4技术工人,6.5专业技术人员6.6质量检验人员6.7计量检测设备6.8生产场地6.9成型车间.6.10加工车间6.11 危化仓库.6.12 存储仓库6.13 装码头(区域)6. 14 起重设施6.15 下水方案6.16 船体加工设备6.17 机加工设备6. 18 涂装设备 106.19安全警示标示及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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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安全生产标准化.6.21安全生产管理. 106.22安全生产培训...6.23职业健康保护措施6.24危废品处理..6.25质量管理体系. 116.26质量控制制度.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千岛湖培生船艇有限公司、浙江洛洋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衢州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浙江省联合船舶行业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威玮、杨小江、祝乃君、姚小伟、廖正勇、吴砚、张云、汪凯、汤志臣、谢炜炜、祝景飞、陈立新、王殿君、陈嘉海、吕舒婷、刘春霞.
内河纤维增强塑料船舶修造企业综合能力评价办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在浙江省范围内从事内河纤维增强塑料船舶建造、修理企业的综合能力评价办法.本文件适用于对各级从事内河纤维增强塑料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建造、修理企业的综合能力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纤维增强塑料船舶fiberglass reinforced plastis ship
主船体采用纤维增强塑料的船舶.
3. 2
船长ship length
船长即船舶的总长,为船舶最前端至最后端之间包括外板和两端永久性固定突起物(如顶推装置等)在内的水平距离.
4船舶修造企业划分
4.1划分原则
4.1.1分类
纤维增强塑料船舶修造企业分为纤维增强塑料船舶建造、修理企业.
4.1.2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