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404.2-2026代替GB 4404.2-2010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Seed of foodcrops-Part 2:Legum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4404(粮食作物种子》的第2部分.GB440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禾谷类;
一第2部分:豆类
本文件代替GB4404.2-2010粮食作物种子第2部分:豆类》.与GB4404.2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品种转基因真实性、品种转基因纯度的术语定义(见3.3、3.4): 更改了大豆种子发芽率质量指标(见4.1.1.2010年版的4.2.1):增加了大豆种子转基因真实性、转基因纯度质量指标(见4.1.2);更改了检验方法(见第5章,2010年版的第5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年首次发布为GB4404-1984;1996年第-次修订为GB4404.2-1996;2010年第二次修订时,并人了GB4404.31999《粮食作物种子赤豆、绿豆》的内容: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种子为劣种子.对重要农作物种子最低质量要求加以明确,不仅是落实国家法律的要求,也是保证种子质量、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以及保护用种者(农民)切身利益的需要.依照惯例,农作物种子可分为粮食作物种子、油料作物种子、经济作物种子、瓜菜作物种子等.其中,粮食作物种子是农作物种子的重要组成部 分,GB4404(粮食作物种子3拟由以下两个部分构成:
一第1部分:禾谷类;
一第2部分:豆类.
子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 本文件的种子质量要求,是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做出的最低质量承诺,是依法处罚劣种子和处理种
粮食作物种子第2部分:豆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豆[Glycine ma.x(L.)Merr.]、蚕豆[Vicia faba L.]、赤豆[Vigna angularis(Willd.)Ohwi &.H.Ohashi和绿豆[Vigna radiata(L.)R.Wilczek]种子的质量要求,描述了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销售的上述豆类种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文件.
GB/T3543.2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第2部分:扦样GB/T3543.3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第3部分:播种质量净度分析 GB/T3543.4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第4部分:播种质量发芽试验GB/T3543.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第5部分:品种质量品种纯度鉴定GB/T3543.6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第6部分:播种质量水分测定GB/T3543.12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第12部分:品种质量转基因种子测定GB20464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
3.2大田用种qualified seed用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杂交种,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
品种转基因真实性enuiness of genetically modifiedvariety转化体真实性情况,有且仅有所标注的转化体.
3.3
3.4含有且仅含有所标注的转化体目标性状的样品数占检测样品数的百分率. 品种转基因纯度purity of geneticallymodifiedvariety注:转化体性状不同的分别表示.
单粒播种种子single kernelplanting seed
以单粒播种为目的,使用粒数标注种子净含量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