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04-06-05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印染后整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印染后整理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 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新标准将职业技能等级相关描述修改为:五级/初级工、四 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一将职业能力特征相关描述修改为:具有分析、推理、判断、 表达及计算能力:色觉、听觉、噢觉、触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在职业技能鉴定要求中增加对相关职业的描述。
在鉴定场所设备描述中增加计算机模拟系统 在工作要求中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进行部分调整。
增加:四级/中级工的工作内容“工艺准备”分为五个模 块,分开考核,任选其一。
五个模块分别用A、B、C、D、E表示。
调整了权重表的内容,使考评更方便,计分更正确。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有: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李春光、四川意龙科纺集团有限公司刘太东、浙江同辉纺织股份有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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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徐兴良、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张战旗、石狮市聚祥漂染有限公 司卢中夫、绵阳佳联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石皖山、绍兴飞亚印染有限 公司王战亚、愉悦家纺有限公司苏长智、北京服装学院关芳兰。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及主要审定人员有:上海市毛麻纺织 科学技术研究所张振华、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炜、浙江美欣达 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李祥波、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林琳和张怀东、 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姜川、青岛风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蓝恭茂、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德保、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 赵燕淑、浙江恒生印染有限公司蒋月亚、北京服装学院王建明、浙 江神州毛纺织有限公司沈建军、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林 松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陶新虹、浙江额宇科技有限公司章金 芳。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宋品梅等专家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 导中心的指导,还得到了绍兴飞亚印染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在此 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19年11月4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纺织纤 维梳理工等4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01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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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后整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印染后整理工 1.2职业编码 S090-t09 1.3职业定义 操作印染后整理设备,进行织物定型、功能性整理、轧光、防 缩和起绒等加工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潮湿、高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分析、推理、判断、表达及计算能力;色觉、听觉、噢觉、 触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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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印染前处理工、纺织染色工、印花工、纺织印花制版工、印染染化料 配制工、工艺染织品制作工,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染整技术、染织艺术设计、轻化工类新专业。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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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或计 算机模拟考试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 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 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5人(含)以 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