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7-05-06
密码技术应用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1.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密码技术应用员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运用密码技术,从事信息系统安全密码保障的架构设计、系统 集成、检测评估、运维管理、密码咨询等相关密码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组织、理解、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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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8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64标准学时,二级/技 师48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32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本职 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通信信息化 系统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硬件工 程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系统分析工程技 术人员、嵌入式系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 技术人员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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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密码科学与技术、密码技术应用、应用数学、信息安全,网 络空间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与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保密 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商务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子与信 息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网络应用、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 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区块链工程、人工智能 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工程、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据科学与大数 据技术、数宁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通信技术、通信网络应用、通信系统工程安 装与维护、通信运营服务、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网站建设与管理、物联网工程、物 联网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虚拟 现实应用技术,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 用,智能科学与技术等。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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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院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 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蓝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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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10,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配备特定密 码设备、软硬件设备,能模拟密码应用的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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