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10-01-01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1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从事0-3岁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并对婴幼儿看护人提供 辅助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4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 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尊重要幼儿,支持看护人;细心,有爱 心、耐心和责任心;观察敏锐,善于表达。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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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12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00标准学时,二级/ 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①相关职业:育婴员、保育师、孤残儿重护理员、生殖健康咨询师、母婴护理员、 幼儿教育教鲜、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 婴结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及健康管理、护理、儿素康复治疗等,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的学前教育专业及临床医学、护理学、妇结保健医学等,研究生教育的 学前教育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键学二级学科及儿科学、护理学、中医儿科学等,技工院 校的婴幼儿托育及相关护理,幼儿教育、键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等。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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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及本科院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具有研究生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及 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其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 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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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
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时,考 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 数;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时,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 个考场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采用现场操 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考核时不少于30min,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不少 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在计算机机房进行。
技能考核采取 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时,应在具有要儿模型、喂养用其、烹任器其、 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及要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必需的物品, 配备现场全方位监控和即时录像设备,且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 光线充足、设施安全的场所进行:采取笔试时,应在配备投影仪和 音视赖播放设备的标准教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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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信服务。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3)关爱孩子,尊重差异。
(4)认真观察,积极回应。
(5)好学善思,主动发展。
2.2基础知识 2.2.1孕期引导知识 (1)孕产妇身心变化规律及特点。
(2)胎儿发育规律及特点。
(3)孕期营养和运动。
2.2.2婴幼儿身心发育知识 (1)要幼儿生理发育规律及特点。
(2)要幼儿心理发育规律及特点。
2.2.3婴幼儿发展引导知识 (1)要幼儿动作发展及其环境营造。
(2)要幼儿认知发展及其环境营造。
(3)要幼儿语言发展及其环境营造。
(4)要幼儿情感与社会性发展及其环境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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