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10-03-01
美容师
(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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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美容师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录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四级/中级工增加足部护理;三级/高级工增加烫睫修饰;一二级/技师增加面部拨筋护理;一级/高级技师增加彩绘修饰.
人有:张文英、张晓燕、蒋晓梅、陈文香、周典.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主要起草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人员有:尹哲芳、程敏、钱琛颜、刘莉莉、杨韵、王小兵.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浙江省美发美容行业协美发美容行业总会、哈尔滨市类发美容化妆品协会、重庆蒙妮坦形 会、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大连市
职业编码:4-10-03-01
技能鉴定中心等有关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象设计学院、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美容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8年版)
1.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美容师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从事顾客面部护理、身体护理和美化修饰容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沟通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