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050-2018
电力系统时间同步基本规定
Rules of time synchronization for power system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宁夏省电力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辛耀中、于跃海、邓兆云、王永福、南贵林、黄鑫、马军、朱文治、李澄、邱祖雄、邓志刚.
电力系统时间同步基本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建设要求、运行管理规定.建设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及用户侧的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的规划、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DL/T1100.1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第1部分:技术规范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14号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time synchronization system forpower system注: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包括时钟源、主时钟、从时钟、传输媒介等. 为电力系统的各种应用系统和设备提供标准时间信号的系统.
3.2天基授时space-based time synchronization以卫星导航及定位系统为时钟源的授时方式.
3.3地基授时land-based time synchronization以通信网络等提供时间基准的授时方式.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IRIG-B:靶场仪器组串行时间码 B格式(InterRange Instrumentation Group-B)PTP:高精确时钟同步协议(Precision Time Protocol) NTP:网络时间协议(Network Time Protocol)
5总则
5.1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应配置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为调度、生产控制等系统提供统一的时间信号,电力用户侧应满足用电和计量等业务对时间同步的技术要求.
GB/T 36050-2018
5.2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时钟源采用天基授时为主,地基授时为辅的模式.5.3天基授时应采用以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为主,美国全球定位系统(GPS)为辅的单向方式.5.4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宜利用现有通信系统的频率同步资源,实现地基授时.5.5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及其装置应符合DL/T1100.1的要求.5.6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内的装置应具有时间同步状态监测管理功能. 5.7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应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
6建设要求
6.1调度机构应配置统一的时间同步系统,主时钟采用双机余配置,宜采用NTP方式对调度机构各应用系统和设备进行授时.6.2变电站应配置统一的时间同步系统,主时钟应采用双机余配置,站控层的设备宜采用NTP方式对时;间隔层、过程层的设备应采用IRIG-B码或PTP报文的对时方式,优先采用IRIG-B码.NTP方式对时;测控和保护等设备应采用IRIG-B码或PTP报文的对时方式,优先采用IRIG-B码.6.4电力用户侧应根据用电和计量等业务对时间同步的技术要求,在相应设备中配置时间同步功能.
7运行管理规定
7.1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时间同步系统运行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原则.各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和用户应根据本原则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时间同步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7.2调度机构
各级调度机构时间同步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a)负责调度主站时间同步系统的维护与管理;b)定期核对主站时间同步系统的时间准确度;c)及时处理主站内时间同步系统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 d)定期核对调度管辖范围内变电站和发电厂的时间同步系统的时间准确度;e)定期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时间同步系统进行运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7.3变电站
各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
a)负责站内时间同步系统的维护与管理:b)定期核对站内时间同步系统的时间准确度:c)及时处理站内时间同步系统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d)定期对站内的时间同步系统进行运行分析,并将结果报相关调度机构.
7.4发电厂
各发电厂时间同步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
a)负责厂内时间同步系统的维护与管理:b)定期核对厂内时间同步系统的时间准确度;
c)及时处理厂内时间同步系统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d)定期对厂内的时间同步系统的进行运行分析,并将结果报其技术主管部门和相关调度机构.
7.5用户侧
各用户时间同步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
a)负责用户侧与时间同步相关系统的维护;b)定期核对用户侧时间的准确度;c)及时处理用户侧与时间同步相关系统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