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MS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LMSJ004-2026
投行业务数据标准及技术规范
Investment Banking Business Data Modeling Standards andSpecifications
目次
前 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投行业务数据标准.4.1核心业务流程.4.2投行业务数据域划分和说明4.3逻辑模型清单(按业务线)4.4英文词根库4.5数据表和数据项. 105.应用系统交互规范 32参考文献.. 3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范》的规定起草.
本文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准.
本文件参考“JR/T0176.3-2021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3部分:证券公司逻辑模型”起草.
本标准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姣、张玉站、冯诗如、楼轶川.
投行业务数据标准及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投行业务应用系统相关数据的建模标准和使用规范.本标准基于证券期货行业数据模型(详见R/T0176.3一2021)进行扩展,在八大数据域内,扩展“投资银行”业务线相关数据模型,投行业务相关数据开发可依据被规范开展,适用于公司投行业务相关应用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R/T0176.3一2019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1部分:抽象模型设计方法
JR/T0176.3-2021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3部分:证券公司逻辑模型
JR/T0163一2018证券发行人行为信息内容格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投行(InvestmentBank)
即投资银行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以帮助它们筹集资金、重组债务、进行并购、重组或上市等,
包含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等股权类投行银行业务.下文根据上下文含义,投行可指代投资银行业务,亦可指代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部门.
注:本规则所指投行业务,不含债权融资类业务.
(2)承揽(DealOrigination)
在投行业务中,承揽通常指的是投行寻找和吸引潜在客户,以及识别商机和获取交易机会的过程.
(3)商机(Opportunity)
在承揽过程中,投行识别到的交易机会,除了来自于员工在承揽活动过程中挖掘的机会,也会包含系统根据规则自动计算的企业或组织的各阶段潜在的商机线索经承揽人员确认后转化出来的业务机会.
(4)客户(Customer)
指投行业务中的客户,包含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两类.
(5)承做(DealExecution)
承做涉及到投行对交易的具体执行工作,通常以项目为维度开展工作,针对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不同类型业务,根据业务规范和指引,通常会有不同的承做内容和要求.
(6)项目(Project)
承做涉及到投行对交易的具体执行工作,通常以项目为维度开展工作,包括尽职调查、财务顾问、交易结构设计等.
(7)项目阶段(ProjectPi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