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4822-2025
Veterinary sanit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breeding pig farms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动物检疫中心、云南农业大学、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素华、尹红斌、赵俊伟、目若潜、柳松柏、毕峻龙、赵洪进、张永仙、刘霞、赵智勇、郭锐、朱尤帅、乔玉洁、刘先高、尹强.
种猪场兽医卫生规范
1范围
关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种猪场的选址与布局、分区管理、防疫管理、生产管理、制度档案等与兽医卫生管理相
本文件适用于种猪场的兽医卫生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13078何料卫生标准 GB/T17823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3238种猪常温精液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CJ184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NY/T1948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NY/T2661标准化养殖场生猪NY/T2968种猪场建设标准 NY/T3075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NY/T4032封闭式生猪运输车辆生物安全技术NY/T4136车辆洗消中心生物安全技术NY/T4450动物饲养场选址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种猪场breeding pig farm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猪场.
3. 2
全进全出all-in and all-out
兽医卫生管理veterinary sanitary management
种猪饲养过程中,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病原微生物及相关因素减胁,降低疫病传人、传播、扩散风险,保障生物安全和养殖环境卫生安全,对动物、人员、运输工具和生产资料等实施的分区管理以及综合防疫管理措施.
NY/T 4822-2025
3. 4
分区管理zoningmanagement
按照种猪场动物疫病传入、传播、扩散风险等级,根据种猪生产需要和动物疫病传播规律,对种猪场实施分区管理,根据各区域兽医卫生风险等级实施相应的有效隔离、防护措施,以降低动物疫病的传人、传 播、扩散风险.
3.5
生产区breeding zone
种猪场生产区域,实行最严格卫生管理措施,包括饲养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等功能区,饲养区含兽医及药品存放室、配种室、中转料塔、出猪台等.
3.6
生活管理区living house and office zone
场内的职工生活和办公区域.
3. 7
防疫通道epidemic prevention access
在场区出人口以及场区内不同兽医卫生防护等级的区域之间建立的人员或物资通道,配备有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包括人员物资进出场消毒通道,仔猪、淘汰母猪出猪台,无害化处理区出人口,生产区各功能区消毒设施设备等.
3.8
净污区(道)clean or dirty zone(access)
净区(道)用于场区内健康猪排、饲料等活净物品储存和转运的专用区域(通道),污区(道)用手场区内病害(死)猪、垃圾、粪污等非洁净物品储存、处理和转运的专用区域(通道).
3.9
缓冲区buffer zone
防止有关动物疫病传人. 沿种猪场的物理屏障向外设立的防疫区域,用于场区外围疫源疫病、虫媒及有害微生物监测及防护,
3.10
外围辅助区peripheral auxiliary zone
在种猪场外围设立的车辆洗消中心、人员场外定点隔离室、兽医实验室、生猪中转站等场所,用于种猪场兽医卫生防护的配套设施.
4选址与布局
4.1种猪场应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2待建种猪场选址应符合NY/T4450的要求:已建成的种猪场应定期对周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风 险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4.3种猪场建设布局应符合NY/T2968的要求.
5分区管理
5.1分区原则
措施.按照兽医卫生防护等级依次划分为外围辅助区、缓冲区、生活管理区和生产区,配备相应的防疫 种猪场应根据动物疫病传入、传播、扩散风险等级,对种猪场进行分区管理,实施相应的兽医卫生管理通道.
5.2外围辅助区
包括车辆洗消中心、人员隔离室、兽医实验室、生猪中转站等场所.
a)车辆洗消中心设在距离种猪场3km~5km以外区域,用于进出种猪场区域的车辆洗消,车辆洗消中心生物安全管理符合NY/T4136的要求.b)人员场外定点隔离室应设在车辆洗消中心以外区域,用于进场人员提前隔离. c)兽医实验室应设在车辆洗消中心以外区域,用于病原和抗体检测.d)生猪中转站设在车辆洗消中心以外区域,用于仔猪、淘汰母猪等待售猪只交接.
5.3缓冲区
种猪场物理屏障外围3km范围,定期开展场区外围疫源疫病、虫媒及有害微生物监测及防护.
5.4生活管理区
生活管理区应包括生活区和办公区,位于种猪生产区域的常年主频风向的上风处.
5.5生产区
5.5.1生产区应包括词养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等功能区,
饲养区包括种猪舍、配种舍、妊娠舍、分娩哺乳舍、保育舍等猪舍以及兽医室、药品存放室、中转料塔和出猪台等.
隔离区包括引种隔离、病猪隔离舍及配套员工宿舍.
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粪污处理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以及垃圾处理等区域.
5.5.2实施种猪、保育、育肥等多点布局、分点饲养的种猪场,应将各场点纳入统一的兽医卫生体系下进行管理,各何养点之间宜保持500m以上的防疫间距.
5.5.3生产区内各功能区宜划分净区(道)、污区(道),交界处显著位置应设立警示标识,避免出现交叉污染.病畜隔离治疗、粪污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运输等应在污区(道)作业.
5.5.4净、污道存在交叉时,应有规定的使用时间和防范措施.污道使用后应对道路和交叉点进行充分 的清洗和消毒.
5.5.5生产区内设置中转料塔,位于猪场内部靠近围墙边,满足散装料车在场外打料需要.
5.6防疫隔离设施
5.6.1场区四周应建围墙,并设绿化隔离带、防疫沟等隔离设施,在场区人口显著位置应张贴防疫标志及区域划分图,标明人流、物流和车流路线,遵循从风险低区域向高区域单向流动原则.
更衣淋浴等设备设施.人员入场防疫通道应建有更衣间、淋浴间、消毒通道、人员场内隔离间等,淋浴间应 场区人口应分别设置运输车辆、人员、物资出人防疫通道,并配备专业的覆盖全车的车辆消毒和人员布局合理,物资入场防疫通道应配备雾化或臭氧等清洗消毒设备和消毒静置区.
5.6.2生活管理区与生产区、生产区内的饲养区与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之间的防疫距离宜大于50m,并设围墙或绿化带等隔离防护设施.
5.6.3不同区域的物品不应共用,在污区(道)使用的物品,经清洗消毒后方可带回原功能区. 生产区人口处应设人员更衣淋浴室,各猪舍人口应配备洗手盆、脚踏消毒盆、消毒池等.5.6.4不同区域之间宜设置监控系统,对进出的人员、种猪、仔猪、淘汰母猪、车辆、物料等实施兽医卫生管控,避免人员、饲料和物品等交叉污染.5.6.5场区内主要道路及场地应硬化,道路应坚硬、平坦、无积水、易清洁消毒,5.6.6场区内应设置雨污分流设施,雨水系统应采用明沟加盖板,污水应采用暗沟排放,应配备污水处理系统.5.6.7场区内应设置灭蚊蝇、灭鼠和驱乌等设施或措施.
6防疫管理
6.1人员管理
6.1.1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人兽共患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健康体检,做好兽医卫生管理、动物疫病防治、个人卫生防护培训,建立职工档案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