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180-2022代替GB18180-2010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liquefied gas carrier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
前言.1范图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安全要求5装卸货作业要求6其他作业要求. 7水上过驳作业附加要求附录A(资料性)船/岸安全检查表附录B(资料性) 装卸作业后检查表附录C(资料性) 碰垫配备表. 13 12附录D(资料性)船/船安全检查表 14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18180-2010《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与GB18180-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2010年版的3.1和3.4);b)删除了货物作业、绝缘法兰、屏壁间处所、热工作业、除气、情化、净化、过驳作业、过驳作业区、c)增加了货物装卸软管使用要求,明确软管操作前永久性标志检查的要求、软管使用前的压力、 卸载船、受载船以及装卸总管的术语和定文(见2010年版的3.3、3.5~3.15);导电性、密性等测试数据在有效期的确认以及防止软管过度弯曲或扭曲的要求(见4.1):d)增加了防静电、防杂散电流以及照明的要求(见4.3和4.6.1);e)增加了液化气体船舶装卸货作业的四个阶段划分,主要为作业前信息交换、作业前检查、装卸f)更改了船舶靠泊前双方交流信息、每次装卸货前双方交流的信息、过驳作业船与船之间交换的 作业和完成阶段的界定(见5.15.2、5.3和5.4);信息内容(见5.1 2010年版的第4章);g)增加了在作业前检查阶段确定装卸货计划的要求(见5.2.1);h)增加了船舶系泊确认的要求(见5.2.2); i)增加了装卸货连接的要求(见5.2.4);j)更改了应急关闭系统(ESD)、监测报警系统和货物装卸控制设备测试的要求(见5.2.5,2010年版的6.4);k)更改了液货舱充装极限的要求(见5.3.6,2010年版的6.8);1)增加了装卸作业结束后的检查要求(见5.4.3); m)增加了干燥作业的要求(见6.5):n)增加了除气作业的要求(见6.6):o)增加了货物过驳期间的定时安全检查要求(见7.3.4);p)删除了主管机关同意可排人大气的要求(见2010版的7.7.1);q)更改了船/岸安全检查表、碰整配备表和船/船安全检查表(见附录A、附录C和附录D, 2010年版的附录A、附录B、附录C);r)增加了装卸作业后检查表(见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2000年首次发布为GB18180-2000;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0年第二次修订时,并人了GB17422-1998(液化气体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准则》的内容;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我国水域内液化气体船舶的一般安全要求、靠离泊作业要求、装卸货作业要求、其他作业要求、水上过驳作业附加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我国水域内液化气体船舶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993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化气体liquefied gas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第十九章所列的温度为37.8℃时其蒸气压力超过0.28MPa(绝对压力)的货品和尚未在《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第十九章列明,但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机构评估需用液化气船运输的货品.
3.2
液化气体船舶liquefiedgas carrier
用于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
3.3
爆炸危险区域hazardous area
防措施的区域. 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
4一般安全要求
4.1货物装卸软管
4.1.2使用货物装卸软管操作前,应核查下列信息是否完整有效,并根据其适用性选用货物软管:
生产商的名字或商标;生产商的技术标准规格识别码;工厂测试压力(含测试日期及最大工作压力);最小弯曲半径;
-生产日期和生产商的系列号;一对软管静电特性及导电性能的说明:一设计服务货品类型(含工作温度范围).
4.1.3货物装卸软管在用于装卸作业之前,应确认其持有合格证书及压力、密性、导电等测试数据在有4.1.4使用货物装卸软管前,应根据作业流量和装卸管汇接头尺寸选用软管的直径. 效期内.货物装卸软管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MPa.4.1.5根据船舶特性或操作特征选择适当长度的货物装卸软管,并选用适合的托架予以固定管路布置应平直舒张,避免曲率半径过小,应防止货物装卸软管过度弯曲或扭曲.4.1.6作业过程中,货物装卸软管不应与船上甲板接触,以免造成低温损伤.护和使用. 4.1.7使用货物装卸软管的船舶应建立检查、维护和操作程序,以确保货物装卸软管的正确检查、维4.1.8货物装卸软管应定期检测,检测间隔应满足制造商的要求,最多不超过12个月.使用前应检查软管的完整性.
4.2消防
4.2.1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及系统,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4.2.2在装卸管汇接头附近应接妥两根消防水带,故置使携式灭火器材,并保证随时可用.4.2.3装卸区域的干粉软管应从架上拉出,干粉枪(炮)对准装卸区域的管汇处.4.2.4船岸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船长超过150m的船舶应设有第二通道,如果条件不允许,则应使船 舶外舷的一艘教生艇处于随时降落状态,或备妥外舷梯.
4.3防静电、防杂散电流
4.3.1装卸管路应保持对船或对地的接地.绝缘法兰与船舶之间的金属管路保持与船体接地.4.3.2装卸作业时船岸连接应采用绝缘方式防止杂散电流,货物装卸软管或装卸臂可采用绝缘法兰或 其他防止杂散电流方式.
4.4通风
4.4.1电动机房、货物压缩机室、货泵舱、装有货物装卸设备及其他围蔽处所(需保持情化状态的处所 除外)的通风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在船舶作业期间保持运行状态.4.4.2人员进人货舱处所、屏壁间处所、留空处所、隔离空舱、内设货物管路的处所以及可能积聚货物燕气的其他处所之前应进行有效通风.空气质量达到GB16993的要求后方可进人上述封闭处所.进人以上的封闭处所,应遵守船上制定的进人封闭处所的程序要求,并经船长或其指定的责任人许可后方4.4.3货物装卸作业期间甲板室或上层建筑的门、窗和其他开口应保持关闭:从货舱区域吸入空 可进人,在处所外的明显位置应有进入前进行通风的警告标识.气的空调系统应关闭:装设在居住舱内不从外界吸人空气的空调系统应保持运行,使得起居处所内保持正压,防止货物蒸气被吸人.
4.5气象
4.5.1货物装卸作业前作业相关方应获取作业区域的气象预报信息.
4.5.2货物装卸作业前,作业相关方应确认停止货物装卸作业、拆除管路连接和船舶离泊的气象条件.
4.6照明
4.6.1船舶靠离泊、货物装卸作业期间,船上作业区域、甲板及船岸通道应有良好照明,并满足表1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