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辆号码:
厂牌型号: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
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过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一相关凭证(见附表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支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汉有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