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诊所类医疗健康数据接入规范
(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诊所开展的医疗保健行为,实现诊所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建立诊所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诊所运营和医疗服务监管,确保诊所的医疗质量安全.
本规范在《四川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批量数据采集中间库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诊所信息化建设的功能规范、实际开展的医疗保健服务行为,结合卫生行政部门对诊所的管理要求,分析诊所信息化建设进展以及数据条件,充分考虑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制定.
本规范的目标是为了实现诊所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常态化的诊所数据报送、分析、机制,有力支撑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与决策,服务诊所的科学管理.尽量做到规范数据报送渠道与口径,避免重复报送,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应用”
本规范由四川省卫生信息中心统一发布及信息解释,此后将按照卫生信息部门管理、决策需求,以及诊所信息化建设的进展对规范进行适当调整和修订.
目录
四川省诊所类医疗健康数据接入规范.. 前言..1.范围 .2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3.1.诊所.... 3.2.健康医疗服务.. .3 .23.3.健康医疗数据 .33.4.健康医疗信息系统.. .34.数据规范说明. 4.1.个人标识类型、个人标识号 ..34.2.个人标识类型. .34.3.就诊流水号定义规范.. .44.4.机构代码规范. 44.5.日期、日期时间类型字段规范 4.6.浮点类型字段长度说明.. ..4 45.卫生活动资源目录 .55.1.数据采集优先级说明.. ..56.对接方式. 5.2.卫生活动资源目录. .56.1.单诊所类. ..6 66.2.连锁化、集团化类 ..67.数据采集接口规范.. ..67.1.API接口服务规范. 7.2.库表对接服务规范. 6 .98.数据采集内容规范 108.1.基础信息 .108.2.患者概要信息. 138.3.挂号信息 8.4.就诊信息.. 15 178.5.诊断信息... ..198.6.处方信息.. 218.7.费用信息. 8.8.报告信息 26 288.9.费用结算信息. 378.10.病历信息 389.附录... 数据元值域编码.. ..4040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诊所类机构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所需要完成的数据采集汇聚工作.
本规范对诊所类机构在开发数据上传接口的工作规范约束.
本规范适用于相关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诊所的医疗服务、保健服务进行管理的数据治理、分析、利用、转化等工作参考.
2.规范性引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445----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WS446---2014居民健康档案医学检验项目常用代码WS599---2018医院人财物运营管理基本数据集WS/T517----2016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WS/T500----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WS/T543----2017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WS/T545----2017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以下对本文提到的相关术语及定义进行阐述说明.
3.1.诊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3.2.健康医疗服务
诊所专业人员或专业辅助人员对居民提供的对健康状况有影响的服务.
3.3.健康医疗数据
包括个人健康医疗数据以及由个人健康医疗数据加工处理之后得到的健康医疗相关数据.
3.4.健康医疗信息系统
以计算机课处理的形式采集、存储、处理、传输、访间、销毁健康医疗数据的系统.
4.数据规范说明
4.1.个人标识类型、个人标识号
个人标识包括两部分内容(个人标识类型与个人标识号),在监管平台中作为个人的唯一识别码,对于相同的个人标识代表相同个人,对于不同的个人标识不一定代表不同的个人,需要和证件号码、证件类型等进行比对后才能确定是否是不同个人1.
4.2.个人标识类型
00:社保卡:01:医保卡:02:统一自费卡:03:非统一自费卡:05:健康卡:
1从严格意思上的个人身份识别来讲,该方法应该是对身份识别进行了简单化处理,它存在着很大的漏润,采集的个人健康信息,具有相同标识类型和标识号的记录不一定是一个人的记录,因为可能存在有意无意的因素导致的身份冒用.在数据中间库里不解决身份识别问题,至于具有相同标识类型和标识号的记录是否是同一个人的记录,是平台本身内部解决的问题.在相关的指南里已经对身份识别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