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塘瓷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4804-1984(糖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4804-198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瓷制品”;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迁移试验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塘瓷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塘瓷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扁平制品
从制品口沿水平面至其内部最低水平面的深度小于或等于25mm的制品.
2.2空心制品从制品口沿水平面至其内部最低水平面的深度大于25mm的制品.
2.3贮存罐
容积大于或等于3L的空心制品.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糖瓷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感官要求
携瓷制品表面应平滑,涂携均匀,无裂口、缺口、鱼鳞爆、脱瓷、爆点、裂纹、泛沸痕、孔泡、露黑.
4.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非烹任用 指 标 烹任用项 日 扁平制品/ 空心制品(<3L)/ 扇平制品/ 空心制品(<3L)/ 贮存罐/ 检验方法(mg/dm²) (mg/L) (mg/dm²) (mg/1 ) (mg/dm² )铅(Pb)≤ g*0 0 8 0 1 0 4 0 1(Cd) 0 07 0 07 0 05 0 07 0 05 GB 31604 24 5其他 5.1迁移试验 5.1.1基本要求 迁移试验应按GB31604.1和GB5009.156的规定执行,本标准5.1.2、5.1.3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1.2食品模拟物 食品模拟物应仅选择4%乙酸溶液(体积分数). 5.1.3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和温度) 迁移试验时间和温度应仅选择表2列出的条件. 表2特定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和温度) 器Ⅲ分类 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和温度)其他常银条件使用制品 烹饪器Ⅲ 24 h.22 ′ 120 min.98 C 5.2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