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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3200.80-2016
代替SN/T0709-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双硫磷残留量检测方法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Determination of temephos residue in meats and meat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SN0709-1997《出口肉及肉制品中双硫磷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SN0709-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一标准名称中“出口肉及肉制品”改为“肉及肉制品”:一标准范围中增加“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一自制弗罗里硅土柱改为商品化柱. 一删除了抽样步骤: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 0709-1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双硫磷残留量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及肉制品中双硫磷残留量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猪肉中双硫磷残留量的测定,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原理
试样中残留的双硫磷用乙晴-甲醇混合液(41 vv)提取,提取液用三氯甲烷萃取,三氯甲烷经浓缩至干,残渣用正己烷溶解,溶液过弗罗里硅土柱净化.用乙酸乙酯-正已烷混合液(37,vAv)洗脱,洗脱液经浓缩后用正已烷定容,溶液供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
4.1试剂
4.1.1乙晴(CHN):农残级.4.1.2甲醇(CHO):农残级. 4.1.3三氯甲烷(CHCI):农残级.4.1.4乙酸乙酯(CHO):农残级.4.1.6无水硫酸钠(NaSO):650C灼烧4h,贮于密封容器中冷却后备用. 4.1.5正已烷(CgH):农残级.
4.2溶液配制
4.2.1硫酸钠溶液:5%水溶液. 4.2.2乙晴-甲醇混合液(41,v/v):取400mL乙晴,加入100mL甲醇,摇匀备用.4.2.3乙酸乙酯-正已烷混合液(37,v/v):取300mL乙酸乙酯,加入700mL正已烷,摇匀备用.
4.3标准品
4.3.1双硫磷标准物质:纯度≥98.0%
4.4标准溶液配制
4.4.1双硫磷标准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双硫磷标准品,用少量苯溶解,然后用正已烷配制成浓度为2.0mg/ml的标准储备液,在冰箱冷藏保存.根据需要,再用正已烷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
4.5材料
4.5.1弗罗里硅土柱:4g-
5仪器和设备
5.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电子轰击离子源(EI源).5.2分析天平:感量0.01g和10.0001g. 5.3离心机.5.4捣碎机.5.5旋转蒸发器. 5.6微量注射器:10叫.5.7振荡器.
6试样制备与保存
6.1试样制备
并标明标记. 取代表性样品约1000g,经粉碎机粉碎、混匀,均分成两份,分别装入洁净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
6.2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在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7分析步骤
7.1提取
称取约10g试样(精确至0.1g)于锥形瓶中,加入50mL乙-甲醇混合液(41,v/v),振荡30min.以4000rpm离心15min,移取上清液于一分液漏斗中.再分别用3×25ml甲醇洗涤试样三次,洗液与前述上清液合并于同一分液漏斗中.
7.2净化
在上述分液漏斗中加入100mL硫酸钠水溶液及50mL三氯甲烷,振荡5min,静置分层后,将下层三氯甲烷溶液经放有无水硫酸钠的漏斗流入一烧瓶中.再分别用50mlL三氯甲烷提取两次,合并三氯 甲烷提取液,在旋转蒸发器上浓缩至干,加入5mL正已烷以溶解残渣.用20mlL正已烷预淋洗弗罗里硅土柱,弃去流出液.将上述溶液倒入柱内,并用10ml正已烷分数次洗涤烧瓶,倒入柱内,弃去流出液.至近干,用正已烷定容至1mL为试样,供气相色谱-质谱测定. 最后用乙酸乙酯-正已烷混合液(37,v/v)洗脱,收集洗脱液50mL于梨形瓶中.用旋转蒸发器浓缩
7.3测定
7.3.1气相色谱-质谱参考条件
测定条件如下:
a)色谱柱:HP-5MS(5%苯基二甲基聚硅氧烷)石英毛细管柱,30mx0.25mmx0.25um,或相当者:
b)载气:氮气,纯度≥99.999%,流速:1.0mL/min: c)色谱柱温度:初始温度100℃,以20C/min速度升至280℃,保持15min:d)进样口稳定:250C;c)进样量:1uL: f)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1min后开阀:g)离子源:EI:h)离子源温度:200℃: i)接口温度:280C:j)测定方式:选择离子监测方式,选择监测离子(m/z):466、467、434、125.
7.3.2色谱测定与确证
根据样液中双硫磷的含量,选定浓度相近的标准工作溶液,待测样液中双硫磷的响应值应在仪器检测的线性范围内.对标准工作溶液及样液等体积参插进样测定.在上述仪器条件下(7.3.1)双硫磷保留时间约为18.02min.标准溶液及样液均按7.3.1规定的条件进行测定,如果样液中与标准溶液在相 同保留时间出峰,则对其进行确证.经确证分析被测物质色谱峰保留时间与标准物质一致,并且在扣除背景后的样品质谱图中,所选择的离子均出现:同时所选择离子的相对离子丰度与标准物质相关离子的相对离子丰度一致,相对离子丰度在允许偏差范围内(见表1),被确证的样品可判定为双硫磷阳性检出.图A. 2. 在7.3.1规定条件下,双硫磷标准溶液的气相色谱-质谱的总离子流色谱图和全扫描质谱图参见图A.1和
表1定性确证时相对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丰度(基峰) >50 % >20 %至 50 % >10 %至 20 % ≤10 %允许的相对偏差 ±20 % ±25 % %08干 ±50 %
7.4空白实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上述测定步骤进行.
8结果计算和表述
按式(1)计算试样中双硫磷的含量:
X= cxV (1)1000×m
式中:
样品中双硫磷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干克(mg/kg):X c- 标准曲线查得双硫磷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样品稀释后的总体积,单位为升(L):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注:计算结果须扣除空白值,测定结果用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9精密度
9.1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9.2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比值(百分率),应符合 附录C的要求.
10定量限和回收率
10.1定量限
本方法双硫磷的定量限为0.1mg/kg.
10.2回收率
当添加水平在0.1~1.0mg/kg范围时,双硫磷的添加回收率在83.6%~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