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7)归口.
限公司、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中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部银力棉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棉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北京中棉机械成套设备有团新疆棉花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民、苏建字、胡春雷、王瑞霞、冀翼、沈洁强、杨亚丽、尹青云、魏强、赵明.
籽棉收购计算机网络系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籽棉收购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籽棉收购业务流程、软件功能、硬件要求与网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棉花收购、加工生产企业的籽棉收购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开发、升级与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驱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7618-2015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3收购信息处理流程
籽棉收购信息处理流程如图1.
图1籽棉收购信息流程图
4软件功能
4.1检验功能
结果复检等功能.应能根据回潮率、杂质、衣分进行自动扣补. 应能对籽棉检验数据进行处理.应具有对检验数据进行密码验证、检验数据录人、检验数据上传、
4.2称重功能
应能处理籽棉重量数据,应能自动读取毛重、皮重、根据检验数据自动扣补重量、计算净重和结算净重.
4.3结算功能
应能对收购的籽棉数据进行资金结算,具有手工录人价格功能或按衣分、颜色级等检验结果进行
2
自动定价的功能,应能根据检验结果、价格和重量结果计算出每一单籽棉的应付金额、实付金额.
4.4统计功能
应能对收购的籽棉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具有以报表的形式显示数据汇总结果的功能,并能将统计结果导出.应能提供按单位、姓名、级别、品种等统计的对账单.应具备普通日报、累计报等功能的同时,能按籽棉类别、单位或个人分类,根据品种、级别、长度、类别等条件,对净重、毛重或结算重量等信息进行统计.应能导出并打印检验单、过磅单、结算单等单据.
4.5检索功能
应能通过按售棉人信息或籽棉检验质量信息等关键信息,检索出相应的售棉数据,以方便查询、复核.
4.6数据定期自动备份功能
系统数据能够自动定时备份,备份周期不大于24h,包括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保证在系统遇到故障后能够实现数据全部或部分恢复,不破坏数据的总体完整性,不影响继续收购籽棉,
4.7电子数据交换功能
系统应提供数据交互接口,通过网络或其他通讯方式进行数据远程传送,实现数据导人导出功能,方便数据的交换和远程数据应用.
4.8管理功能
应能对系统进行配置和管理,应具有用户分级管理、授权访问、交售人信息管理、报表管理、价格配置、参数设置等功能.系统操作应有操作日志,删除数据应采用逻辑副除.
5硬件要求
5.1组成
系统硬件由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施、不间断电源(UPS)、电子秤、打印机等组成.
5.2要求
5.2.1无线电骚扰限值应符合GB9254-2008中A级设备的规定要求. 5.2.2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18-2015第10章要求.5.2.3计算机应具有与电子秤通讯的接口、票据打印机接口、网络接口等.5.2.4电子秤应具有与计算机通讯功能.
6网络要录
网络应支持TCP/IP通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