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1031-2013
块茎类蔬菜流通规范
Distribution practice for tuber vegetab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南京农业大学、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都志芳、马增俊、纳绍平、张敏、王晓燕、禹泓、罗颖、陈存坤,
块茎类蔬菜流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块茎类蔬菜的商品质量基本要求、商品等级、包装、标识和流通过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马铃薯、姜、莲藕等块蒸类蔬菜的流通,其他块茎类蔬菜的流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8946塑料编织袋
3商品质量基本要求
3.1具有该品种产品固有的色泽和形状.3.2形态完整,块形正常,无明显的机械伤和表皮损伤,无腐烂、病虫害、发芽、冷害和异味.3.3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GB2763的有关规定.
4商品等级
表1块茎类蔬菜等级
等 级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新鲜度 表皮色泽鲜亮,块蒸硬实 表皮色泽正常,块蒸硬实 表皮色泽尚正常,块蒸较硬实光整度 无机械伤、疤痕、畸形 或疤痕 无明显畸形,允许有轻微机械伤 允许有轻微畸形和少量杂色,允 许有少量机械伤或疤痕均匀度 块茎增正,颜色、大小均匀,同 一包装中净重差异≤5% 块茎较端正,颜色、大小较均匀, 同一包装中净重差异≤10% 块茎基本端正,颜色、大小尚均 匀,同一包装中净重差异≤15%
5包装
5.1包装材料
5.1.1包装材料应无毒、清洁、干燥、牢固、无污染、无异味,具有一定的透气性、防潮性和抗压性,宜便 于取材及回收处理.5.1.2包装容器宜选用瓦楞纸箱、塑料编织袋或麻袋等,瓦楞纸箱、塑料编织袋应符合GB/T6543、GB/T8946的有关规定.
5.2包装规格
5.2.1包装规格由包装容器的类型和大小确定.5.2.2单个包装件的重量根据搬运和操作方式而定,一般不宜超过50kg.
5.3包装方法
5.3.1采收后的块蒸类蔬菜在阴凉、清洁的环境中堆放,选择符合等级特征的块茎类蔬菜进行包装, 5.3.2以瓦楞纸箱包装块茎类蔬菜时,箱内宜加衬不低于0.01mm的塑料薄膜,或对单个产品进行网套包装.装箱时应排放整齐,数量与容器大小一致.5.3.3以编织袋或麻袋包装时,应包装紧实,袋口扎严.5.3.4同一包装内块茎类蔬菜的产地、品种、等级应一致,包装内产品的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品的代表性.
6标识
6.1标识应字迹清晰、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6.2标识内容应包括块基类蔬菜名称、等级、产地、净重、商标、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合作社或经销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6.4纸箱包装宜在箱体印刷标识,2面、4面[即(长×高)面]标识相同,左上角为注册商标和认证标识,中间为块基类蔬菜名称:下方为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合作社或经销商)、地址和联系电话;5面、6面[即 回[(×)
6.3商标标识应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取得相应认证资质的,应按照要求使用标识.
6.5对于无包装的块茎类蔬菜,宜采取附加标识牌、说明书等方式标明以上内容.
7流通过程要求
7.1产地采购
7.1.1采购方宜与生产基地对接,采取订单采购.7.1.2采购方应向产品提供方(种植户、基地或产地经纪人)索要产地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认证证书等资料.采购贮藏产品时,还应索要贮藏记录.7.1.3采购的块茎类蔬莱应符合第3章的规定,宜在产地按第4章、第5章和第6章的规定进行分级、 包装和标识.7.1.4采购方应做好进货记录,对每批产品的提供方、进货时间、品种、数量、等级、产地、采收及包装日期等进行记录,
7.2贮藏
7.2.1采购的产品如不能及时运走,应选择洁净、阴凉、通风、干燥、避光的场所按品种、等级存放.7.2.2贮藏时应根据品种特性,选择合理的贮藏方式和适宜的贮藏条件,贮藏方式主要有库藏、堆藏、空,三种块茎类蔬菜贮藏适宜的温度、湿度条件如表2.
窖藏等;堆码方式可采用堆垛、码垛或架垛等,并做到离地、离墙和离顶,码垛之间、垛高与库顶之间留有
表2块茎类蔬菜贮藏适宜的条件
菜名称 温度/C 相对握度/%2-5 80~858~10 65~70莲藕 o4 S6~06
7.2.3产品贮藏期间应定期通风,做好对产品、库房和设备的检查、维护,并建立产品贮藏档案,包括产品出人库日期、品种、数量、温度和湿度等.
7.3运输
7.3.1运输设备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物,具有防晒、防雨和通风设施,可采用箱式货车、铁路棚车 等进行.
7.3.2装载时应保证包装箱或包装袋顺序摆放,留有通风空除并防止挤压:散装时应采用定位包装方式装载,保证空气流通.
7.3.3装卸载时应轻装、轻卸,防止产生机械伤.采用机械化装卸时,包装箱应放在托盘上并有保护措施.
7.3.4运输应在不影响产品品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产地温度、运输距离、销地温度、适宜贮藏温度和湿度等因素,防止温度波动太大.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7.3.5应做好运输相关信息的记录,做到物证相符,保留相关票据备案.
7.4批发
7.4.1批发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产地、等级、进货时间、交易时 间、价格、数量和产品提供方名称等内容,以及交易双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7.4.2批发商应向采购方提供产地证明、质量合格检验证明、购销票证等,购销票证包含批发商姓名、块基类蔬菜名称、产地、等级、成交量和成交价格等.
7.4.3批发商应加强整个销售过程的记录,对每批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进行管理和保存.
7.4.4对于包装敏损的产品应查明原因,确认无安全危害时,才能上市销售.对于认定不合格的产品,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下架、退市或销毁处理.
7.4.5未分级的产品可在市场进行挑选、分级和包装,堆码整齐作临时存放,存放期间注意控温、通风、避光和防雨.
7.5零售
7.5.1零售应有固定的场所(摊位),挂牌销售,明确标示产品的品种、产地、等级和价格等信息.
7.5.2散装销售的产品应洁净、摆放整齐,方便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