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1070-2013
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
Packagingrequirements for restaurant service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北京金鼎轩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渝湘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石浦酒店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嘉兴隆聚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眉州东坡集团、全金权道(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一片天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商业委员会、湖南省商务厅、湖北省烹饪酒店行业协会、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迅宝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南大(浙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红军伟业餐具有限公司、北京京兴兴 旺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丽君、李惠飞、盛静怡、王刚、王京红、焦勇、董金狮、段玉静、刘育、徐丰收、李红星、张毅、冯涛、刘飞、张贤峰、张国玉、谢秀华、张冬阳、申屠响权、张红军、张军杰.
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的术语、定义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就餐后剩余食品的打包服务,餐饮服务企业外卖食品的打包服务可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18006.1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21661塑料购物袋GB/T27589纸餐盒GB/T27590纸杯 GB/T27591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打包服务packngingservice
行为. 由餐饮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将食品装人符合卫生要求的合格容器,便于消费者携带和食用的服务
4技术要求
4.1包装容器
4.1.1包装容器采购
应选择合格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评价规范,采购过程中应索取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购货凭证,并建立台账.
4.1.2外包容器标签
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应提供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可追溯信息,并在产品明显位置注明“食品用”.
4.1.3质量要求
4.1.3.1一次性塑料餐具应符合GB18006.1规定的要求.
SB/T 11070-2013
4.1.3.2一次性纸质餐具应符合GB11680.GB/T27589,GB/T27590和GB/T27591规定的要求.4.1.3.3食品塑料打包袋应符合GB/T21661规定的要求.4.1.3.4塑料餐具宜使用透明材质,纸制餐具宜采用无印刷或少印剧的产品.
4.1.4包装容器的功能
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便于携带;b)应适合不同食材、不同储存方式、不同加热方式的要求,如打包带汤汁食品的容器应有防外渗和防酒漏的功能,
4.1.5包装容器的管理
餐饮服务企业应有专门储存包装容器的条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及明确的工作职责,保证供应及时并防止在储存各环节的污染.
4.2打包服务规范
4.2.1服务过程的控制要求
4.2.1.1服务人员应宣传健康消费,引导消费者适度点餐,合理消费.4.2.1.2对于有剩余食品的应主动征询消费者意见,按照消费者意愿提供打包服务,4.2.1.3根据需要打包食品的品种及数量选择合适盛装的容器(参见附录A).4.2.1.4打包服务时不应采用使用过的餐具. 4.2.1.5打包服务应在消费者视线范围内进行.4.2.1.6打包后应提供便于消费者携带的打包外包装.4.2.1.8应提示消费者,打包食品的储存条件和食用要求,提示信息参见附录B.4.2.1.9应收集消费者对打包服务的意见,及时完善打包服务.
4.2.2服务人员要求
4.2.2.1应参加打包服务培训,了解相关的职责,热悉相关的要求.4.2.2.2培训应在提供服务之前开展,应有培训的记录,并评价培训的有效性, 4.2.2.3服务人员岗位变化时,应接受再培训.
4.3打包服务的监督管理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打包服务监督管理制度,规定检查的时间、频率、范围,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资料性附录)打包食品的容器要求
附录A
打包食品的容器要求见表A.1.
表A1打包食品的容器要求
包装要求热菜类 密闭、耐热、不渗漏凉菜类 密闭、不渗漏主食类(含点心) 扬类 不漏油 密闭、耐热、不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