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3095-2012 GB3095-202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件,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生 态 环 境 部 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次
前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5监测.. 4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和质量要求6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7实施与监督附录A(资料性附录) 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和氯化物参考浓度限值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本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为质量浓度.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修订,
年发布修改单),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发布修改单),2012年第二次修订(2018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新增了日最大8小时平均、参比状态、参比方法、等效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调整了24小时平均的术语和定义:
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区范围:
调整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u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氢氧化物的浓度限值:
更新了污染物分析方法的要求:
更新了实施与监督的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废止.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供参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复旦大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2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实施过渡阶段浓度限值: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适用范围
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HJ19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6H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8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504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39 HJ 59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618 环境空气 PMg和PMs的测定重量法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46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HJ647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HJ65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5环境空气颗粒物(PMo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657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777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817环境空气颗粒物(PM和PMs)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829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830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956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965环境空气 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非分散红外法HJ1043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化学发光法 HJ1044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紫外荧光法
GB/T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环境空气臭氧的自动测定化学发光法HJ 1263 HJ 1225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环境空气ambientair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3.2 总悬浮颗粒物 totalsuspended partiole(TSP)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0um的颗粒物.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um)particulatematter(PMo) 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3.4颗粒物(粒径小于等干2.5μm)particulatematter(PM5)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u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3.5 铅lead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3.6苯并[a]花benzo[a]pyrene(BaP)3.7 存在于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中的苯并[a]芘.1小时平均1-houraverage任何1小时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8小时平均8-houraverage连续8个小时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也称8小时滑动平均.3.9日最大8小时平均maximumdaily8-houraverage 一个自然日内8小时滑动平均的最大值.3.10日平均daily average一个自然日24个小时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也称24小时平均.3.11 月平均monthlyaverage个日历月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3.12季平均quarterlyaverage个日历季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