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和碳排放限额指南(试行)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强化江苏公共建筑用能和碳排放管理水平,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江苏实际,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计算方法:4能耗和碳排放限额指标:附录A主要能源的折标煤系数和碳排放因子.
本指南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楼,邮编21003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指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东南大学
主要起草人:刘永刚尹海培许锦峰李德智魏燕丽高浩然赵帆张林锋刘恒高兴欢顾跃进王其宽王中原罗金凤蒋冬梅
誉目
前言...1总则...2术...3计算方法.4能耗和碳排放限额指标.4.1办公建筑..4.2学校建筑... 84.3医院建筑.. 104.4旅馆建筑.. 124.5商场建筑.. .134.6指标修正方法..14附录A主要能源的折标煤系数和碳排放因子(参考值) 19引用标准与文件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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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战略目标的方针政策,规范公共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限额,引导公共建筑开展节能减排运行管理,制定本指南.
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共建筑运行阶段的能耗与碳排放的计算与管理.
2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0.1建筑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
在统计年内,除交通工具用能外,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室内环境的用能(如供暖、通风、空调制冷和照明等)和建筑功能需求(如办公、家电、电梯、炊事、生活热水等)的用能.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kgce/a.
2.0.2 建筑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of building
在统计年内,建筑在运行阶段消耗的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按照碳排放因子法折算为碳排放后的总和,按照规范化的方法得到的标准化碳排放数值.单位为干克二氧化碳每年(kgCOa).
2.0.3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per building area
在统计年内,建筑在运行阶段消耗的各种常规能源的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消耗量后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每年[kgce/(m²-a) ].
2.0.4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carbon emission per building area
在统计年内,建筑在运行阶段消耗的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按照碳排放因子法折算为碳排放后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每平方米每年[kgCO2/ (m²-a) ].
2.0.5引导值advanced value
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综合高效利用各种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更高建筑节能效果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或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的期望目标值.
2.0.6基准值baseline value
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采取一定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一定建筑节能效果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或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值.
2.0.7约束值constraint value
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所允许消耗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或单位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