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准
代替YB/T 046-19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钙热还原法生产的金属,主要用作核反应堆的制管材料、磁致冷的工作介质和磁光记录材料以及有色金属合金添加剂等.
2引用标准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GB/T 126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GB/T 14635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
3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Gd--04,Gd一2,Gd--4三个牌号.
技术要求
4.1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另行议定.
表1
化学成分/%杂质含量不大于产品牌号 RE Gd/RE 稀土杂质 非稀土杂质不小于 不小于Sm Eu Tb Dy YFe !s Ca Al Cu Ni Ta( Nb Mo Ti) c 0REGd-04 99 99.99 0.01 0.01 0.005 0.01 0.005 0.01 0.05 0.08 0.01 0.199.9 0.1 0.03 0.01 0.03 0.01 0.05 0.1 0.15 0.05 0.15Gd--2 99Gd-4 98.5 99 1 0.05 0.02 0.05 0.05 0.1 0.1 0.2 0.08 0.2
4.2 化学成分测定值
表1中化学成分测定值按GB8170数值修约规则进行修约.
4.3外观
产品为铸态金属,表面洁净,无肉眼可见夹杂物,新截面致密,呈银灰色.
5 试验方法
5.1 稀土杂质含量分析,按供方现行的发射光谱法进行.
5.2 非稀土杂质含量与RE的分析,按GB/T12690和GB/T14635方法进行.该方法未包括的元素,经需方认可,可按供方现行分析检验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与验收
6.1.1 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标准进行检验,若检验结果与本规定不符,可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6.1.2月内向供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6.2 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产品组成.
6.3 取样与制样
仲裁取样分析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
金属锭数/个 5-10 11~50 51~10040 30 10取样锭量/% 100
取样方法:分析氧元素含量,试样需锯块状样品.其他元素含量的分析,用直径5~10mm的钻头在锭上下两面钻取试样,去掉表层0.5~1mm深的钻屑,然后钻取分析试样,并将试样屑立即放人带盖的磨口瓶中.每块锭钻取点数不应少于两点.
检验项目6.4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分析和外观检验.
6.5 检验结果判定
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产品装人塑料袋内 抽真空密封后,装人铁桶中,每桶净重1~5kg.桶外可用木箱包装.桶(箱)外应印有供方名称、产品名称、商标、牌号、批号、净重、毛重和出厂日期等标志.
7.2产品放干燥处,不得受潮.
a.供方名称;b.产品名称;c.牌号、批量、净重、毛重、件数;d.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e.本标准编号;f.检查日期;g.出厂日期.
7.3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并注明: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稀土行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包头稀土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