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 220. 10X 66备案号:58139-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1195-2017
调味食品配料精膏
Seasoning food ingredients fine paste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春发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鸿宝食品原料贸易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毕燕芳、刘英、张颖、赵范洪.
调味食品配料精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食品配料精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调味食品配料精膏的生产、检验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7白砂糖GB1355 小麦粉GB2720味精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009.3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39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461食用盐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20884麦芽糊精GB/T23530酵母抽提物QB/T1505食用香精QB/T2640咸味食品香精SB10338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JI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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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调味食品配料精膏seasoningfoodingredientsfinepaste
以各种食品配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经过调配加工得到的用于食品加工或餐饮的半固态(酱/膏状)调味产品.
4技术要求
4.1主要原料和辅料(可全部或部分添加)
4.1.1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规定.
4.1.2食用盐应符合GB5461规定.
4.1.3味精应符合GB2720、GB/T8967的规定.
4.1.4食用香精应符合QB/T2640、QB/T1505的规定.
4.1.5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的规定.
4.1.6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
4.1.7麦芽糊精应符合GB/T20884的规定.
4.1.8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规定.
4.1.9酵母抽提物应符合GB/T23530的规定.
4.1.10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应符合SB10338的规定.
4.1.11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1.12食品添加剂
4.1.12.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4.1.12.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添加量应符合GB2760规定.
4.1.13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感官要求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色泽香气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色泽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香气,无不良气味滋味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滋味,无异味体态 体态均匀,粘稠适度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周形物(105℃、3h),g/100g 食盐(以NaC1计),g/100g 30. 0氨基酸态氮,g/100g 28. 0 0.1
4.4食品安全指标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色泽、体态
取样品5g,均匀放置在玻璃器Ⅲ内,在同一环境条件下进行目测,与同一型号标准样品进行比较.
5.2香气、滋味
较. 配制1%的水溶液,噢其气味.取少许样品溶液放入口内,仔细品尝.与同一型号标准样品进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