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130-2010
建标130-2010
批雅部门:中华人民共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年10月1日
2010北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 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9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肖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牛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贝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日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 320号)要求,由公安部负责编制的《公安机关业务技术川房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跑行.
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 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前言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川房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月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的安持,由公安部主编,具体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共同编 制的.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保障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销神和要求,为规范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我们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编制(作.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 进行了广泛深人的全国性的问卷调查及实地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题有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的统计登料,总结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使用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了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的现状和我国总体的经济发展态势,确定本建设标准的建设规模和水平,编写了本建设标准,经广泛征 求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由我部组织任开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申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其分互章:总则、建设内容和项目构成、选址和规别布局、建筑等级和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理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影料.如发现需夏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公安部装备财务局(通讯地址:北京中东长安街14号,邮政编码:10074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吕杨刘玉庆冬阳苏剑 顾均片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O一0年五月
第一章总第二章建设内容和项目构成.第三章选址和规划布局第瓦章 第四章钳筑等级和面积指标 建筑标和建筑设备附录一 名词解释 (10) (11)附录二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功能用房面积分配比例.. (13)附录二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用房面积分配比例長 附录四省级警犬其地用房面积比例表 (16) (I5)本建设标准川词说明 (17)附件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