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2-01-01
轨道列车司机(动车组司机)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轨道列车司机(动车组司机) 1.2职业编码 10-10-20 1.3职业定义 驾驶动车组,运输乘客和货物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 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在移动的动车组上,接触电磁场、噪声。
1.6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形 体感和空间感强,能较快适应环境变化:心理素质好:动作协调性 好;有较强的语言(普通话)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 和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身体状况符合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健康 检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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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本标准发布前,已取得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 人员可以为中等专业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取得J7类动车组司机驾驶证。
其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连续安全乘务满2年或120000km。
其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连续安全乘务满3年或180000km。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本《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 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 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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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 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 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3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职业技能鉴定基地、 实训考核演练场或作业现场进行,场地条件及工具应满足实际操作 需要,可的情配设辅助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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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遵章守纪。
(2)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3)平稳驾驶,安全正点。
(4)爱护设备,文明生产。
(5)钻研技术,提高技能。
(6)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2.2基础知识 2.2.1机械、力学相关知识 (1)机械零件基础知识。
(2)机械制图基本知识。
(3)机械传动基本知识。
(4)力学基础知识。
2.2.2电工、电气及信息化知识 (1)电工基本知识。
(2)电力电子基础知识。
(3)电机与电器基本知识。
(4)电气控制与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rogrammableLogic Con- troller,PLC)基础知识。
(5)信息化基础知识。
(6)电气化铁路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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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高速铁路基础知识 (1)高速铁路及动车组技术概论。
(2)高速铁路线路与道岔基本知识。
(3)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及接触网知识。
(4)高速铁路通信、信号基本知识。
2.2.4高速铁路专业知识 (1)动车组总体、转向架等基本构造及部件功用与特性。
(2)动车组司机室。
(3)动车组牵引传动系统。
(4)动车组制动系统。
(5)动车组控制系统。
(6)动车组网络信息系统。
(7)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2.2.5高速铁路相关知识 (1)高速铁路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系统。
(2)高速铁路灾害防护系统。
(3)动车组车内相关设备。
(4)动车组驾驶作业心理学。
(5)人机工程与行车安全理论。
(6)高速铁路行车事故案例。
2.2.6铁路行车安全规章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相关知识。
(2)《动车组操作规程》相关知识。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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