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1-06-01
电子商务师S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①S 1.2职业编码 10-90-10- 1.3职业定义 在互联网及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上,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其中:五级/初级工、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分为网商、跨境电子商务师 两个工种,一级/高级技师不分工种。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动手能力、计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
①本职业标准仅适用于网商、跨境电子商务师两个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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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96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80标准学时,三级/高 级工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64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48标准 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①本职业:电子商务师,下同 ②相关职业:营销员、商品营业员、摊商、互联网营销师、连锁经营管理师、采购 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商务策划专业人员、全媒体运营师、数字化管理师、物流服务 师、广告设计师、商业损影师、客户服务管理员、呼叫中心服务员、网约配送员、易货解 等,下同。
③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 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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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工作岗位实习半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①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 网络营销、直插电商服务、连域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客户信息服务、物筑服务与管 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等。
②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 销与直插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国际商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 服务、连顿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大数 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等。
③本科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全娱体电商运营、电子 商务及法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技术、国际经济与 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 算机科孕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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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主 要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 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 操作、机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 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 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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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教室进行;技能考核根据工 作要求,在可接人计算机局域网及互联网的教学设备和软件的教室 进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或会议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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