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C2006)136号“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由水利部组织北京峡光经济技术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在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编制原 则、方法和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总结了长期以来我国水利 工程在招标投标中编制工程量计价清单和施工合同管理中计量支付工作的经验,注意与《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之间的协调与整合,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 了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多次研讨和修改。
本规范共分为五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 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A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和附录B水利安装工 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引(调)水、供水、灌溉、河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 建、加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 为了不断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 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地址:北京市宜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邮政编 码:100053,E-mail:jgs@.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流域水利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 参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利建设 经济定额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 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浙 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广东省水 利建设造价管理站、辽宁省水利经济定额站、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黄河万家寨 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嫌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资任 公司、广西右江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燕山水库建管局、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龙潍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
研究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贵任公司、中水淮河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勘 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 第三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五工 程局、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河海大学商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 院、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修编组。
主要起草人: 李治平席建国王业伟张金华刘伟平黄士苓刘六宴樊新生王开祥 常青叶森宛明张汝石徐勤勤胡玉强王艳君刘满敬江辉 陈纪伦陈维栋徐尚阁袁纯山沈荫鑫周德荣梁见诚王立选孙钊 王江珍刘才高国林生邓莉尹丹丹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0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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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 2术语(2) 3工程量清单编制(3) 3.1一般规定(3) 3.2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3) 3.3措施项目清单.(3) 3.4其他项目清单.(4) 3.5零星工作项目清单(4) 4工程量清单计价(5) 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6) 5.1工程量清单格式(6) 5.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18) 附录A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36) A.1土方开挖工程(36) A.2石方开挖工程(38) A.3土石方填筑工程.(42) A.4疏浚和吹填工程( 44 ) A.S砌筑工程(49) A.6错喷支护工程(50) A.7钻孔和滥浆工程(53) A.8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57) A.9混凝土工程(59) A.10(62) A.11钢筋、钢构件加工及安装工程(64) A.12预制混凝土工程(64) A.13原料开采及加工工程(66) A.14其他建筑工程(68) 附录B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69) B.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B.2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76) B.3安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78) 本规范用词说明(80)
1总则
1.0.1为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缩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 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引(调)水、供水、滋溉、河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 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1.0.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4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 规定。
1.0.5本规范附录A、附录B应作为编制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依据,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附录A为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水利建筑工程。
2附录B为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水利安装工程。
2术语
2.0.1工程盘清单 表现招标工程的分类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左至右计位)。
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水利工程顺 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类工程顺序码,七、人、九位为分项工程顺序码,十至十二 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3工程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 用费和季节、夜间、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费)、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索。
2.0.4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要求列示工程量的施工措施项 目。
2.0.5其他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要求计列的费用项目。
2.0.6零星工作项目(或称“计日工”,下同)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
2.0.7预留金(或称“暂定金额”,下同) 招标人为暂定项目和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0.8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生产一个质量合 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时(班)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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