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1605-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冷链物流
以温度控制为主要手段,使食品从出厂后到销售前始终处于所需温湿度范围内的物流工程.
2.2交接
冷链物流过程中的环节,包括入库交接、出库交接和配送交接等.
3基本要求
3.1应配备与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相衔接的冷库、运输工具或其他符合冷链食品储存温湿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冷库、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应配置温湿度监测、记录、报警、调控装置,监控装置应定期校验并记录,设施设备应易于清洗、消毒、检查和维护.3.2冷库应具备配套的制冷系统或保温条件缓存区的封闭月台,同时与车辆对接处应有防撞密封设 施.冷库门应配备限制冷热交换的装置,并设置防反锁装置和警示标识.3.3运输工具厢体应使用防水、防锈、耐腐蚀的材料,厢体内壁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污染、无异味.应定期对运输工具的冷藏性能进行检查并记录.3.4应建立与储存、运输相配套的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系统应有储存、运输管理相应的模块. 3.5需温湿度控制的食品在物流过程中应符合其标签标示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温湿度要求.3.6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对相关区域和物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对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類次,防止与冷链
物流相关的人员、环境和食品受到污染.
4交接
4.1交接环境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建立清洁卫生管理制度.4.2交接时应检查食品状态,并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4.3交接时应确认食品种类、数量、温度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尽快装卸,并做好交接记录.4.4交接时应测量食品外箱表面温度或内包装表面温度,并记录;如表面温度超出规定范围,还应测量食品中心温度.
7人员和管理制度
7.1应符合GB31621的相关规定.7.2从事食品冷链物流各环节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运输、储存、配送、交接及突发状况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报告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7.3应建立食品运输、储存、配送、交接等环节温湿度及操作要求制度.7.4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7.5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人员健康状况管理,根据岗位需要做好人员健康防护.
8追湖及召回
8.1应符合GB31621的相关规定.
9文件管理
9.1应符合GB31621的相关规定.9.2文件保存期限应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9.3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