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9410-2012
家用二甲醚燃气灶
Domestic dimethy ether gas cooking applian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分类和型号5 要求6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7 15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15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支持GB16914--2012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17参考文献.19
前言
本标准第5.2.1.5条,第5.2.1.8条,第5.2.1.9条,第5.2.2.6a)条,第5.2.2.6b)条,第5.2.2.7f)条,第5.2.2.8c)条,第5.2.2.11a)条,第5.2.3条,第5.3.2条,第5.3.3.1条,第5.4.1条,第5.4.2a)条,第5.4.2c)条,第5.4.5条,第5.4.6条,第5.4.7.1b)条,第5.4.7.2条,第5.4.9条,第5.4.10条,第8.1条[除8.1.1f)外],第8.2.1条,表1、表2、表4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附录A给出了本标准支持GB16914一2012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涛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金环、陈津蕊、易洪斌、李奇、武斌强、何明辉、渠艳红、严荣松.
家用二甲醚燃气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二甲醚燃气灶(以下简称燃气灶)的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GB25035规定的二甲醚为气源、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二甲醚燃气灶.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燃气灶.
,本标准不适用于气电两用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019一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GB/T5013.4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GB/T5023.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7306(部分)55°密封管螺纹GB/T730755°非密封管螺纹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T16411一2008家用燃气用具通用试验方法GB16914一2012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25035城镇燃气用二甲醚CJ/T157--2002家用燃气灶具用涂层钢化玻璃面板CJ/T305一2009家用燃气灶具陶瓷面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额定热负荷ratedheatinput额定热流量nominalheatflowrate在额定燃气压力下,燃具使用基准气在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CJ/T30851999,定义7.2.15]
4分类和型号
4.1分类
4.1.1按灶眼数分为:单眼灶、双眼灶、多眼灶.
4.1.2按结构形式分为:台式、嵌人式.
4.2型号
示例:
968型家用二甲醚燃气灶表示为:“JZM-968”.
5要求
5.1基本设计参数
5.1.1燃气灶的额定燃气压力应为2.0kPa.5.1.2使用交流电源的燃气灶,单相额定电压不应大于250V.5.1.3在高原地区使用的燃气灶,应考虑海拔高度对实测热负荷的影响.
5.2结构
5.2.1一般要求
5.2.1.1燃气灶的零部件应安全耐用,在正常操作中不应发生破坏和产生影响使用的变形.
5.2.1.2燃气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稳定性,不应产生滑动和倾倒现象.
5.2.1.3燃气灶整体结构向任何方向倾斜15°时不应翻倒,零部件不应脱落.
5.2.1.4燃气灶的结构及包装应能承受贮存运输中的堆码、振动和跌落.
5.2.1.5燃气灶的结构用材不应使用石棉.
5.2.1.6双眼灶和多眼灶灶眼中心距应按锅形尺寸确定.
5.2.1.7双眼灶和多眼灶应至少有一个灶眼及其支架适用于尖底锅,在正常操作中应坐锅平稳,不妨碍使用.
5.2.1.8燃气灶的每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
5.2.1.9燃气灶的燃烧器应设置不少于二道独立的燃气阀门,见图1、图2.
说明:
1-燃气人口;2-阀门A;3-阀门B;4--主燃烧器.注:阀门A与阀门B功能是互为独立的.
图1燃气通路串联方式示意图